标准详情
DB21/T 2342-2014《生鲜乳收购站监督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DB21/T 2342-2014
中文名称:《生鲜乳收购站监督规范》
发布日期:2014-07-05
实施日期:2014-09-05
发布部门: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提出单位:辽宁省畜产品安全监察所
归口单位:辽宁省畜牧兽医局
起草单位:辽宁省畜产品安全监察所
起草人:朱国兴、刘再胜、冯大兴、白新海、王小柱、张波、邢伟
中国标准分类号:B42兽医与畜牧、兽医用器械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40.10家畜建筑物、装置和设备
DB21/T 2342-2014《生鲜乳收购站监督规范》介绍
《生鲜乳收购站监督规范》(DB21/T 2342-2014),简称《生鲜乳收购站规范》,是由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并发布的省级地方标准。该标准于2014年7月5日发布,自同年9月5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生鲜乳收购站规范》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生鲜乳收购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生鲜乳收购站、生鲜乳收购点、生鲜乳收购车等。该标准也适用于对生鲜乳收购站进行监督管理的相关部门。
二、标准主要内容
1、术语和定义
《生鲜乳收购站规范》明确了生鲜乳、生鲜乳收购站、生鲜乳收购点等专业术语的定义,为标准的具体实施提供了基础。
2、收购站的设立
规范对生鲜乳收购站的设立条件、设施设备、环境要求等进行了明确。包括收购站的选址、建筑结构、卫生条件、设备设施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3、收购站的管理
规范对收购站的管理制度、人员管理、收购操作规程等进行了规定。要求收购站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人员职责,规范收购操作流程。
4、收购站的监督
规范对收购站的监督检查、质量控制、不合格产品处理等进行了规定。要求相关部门定期对收购站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
5、法律责任
规范明确了违反本标准规定的法律责任,包括对违规收购站的处罚措施、对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等。
三、标准实施意义
1、提升生鲜乳质量安全
《生鲜乳收购站规范》的实施,有助于提升生鲜乳的质量安全水平。通过规范收购站的设立和管理,确保生鲜乳来源可靠、质量可控,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优质的乳品。
2、促进乳品产业健康发展
规范的实施,有助于规范生鲜乳收购市场,促进乳品产业的健康发展。通过提高收购站的准入门槛,引导收购站规范经营,提升整个乳品产业的竞争力。
3、保障消费者权益
规范的实施,有助于保障消费者的权益。通过规范收购站的收购行为,确保生鲜乳的质量安全,让消费者能够放心消费,享受优质的乳品。
4、提升监管部门监管效能
规范的实施,有助于提升监管部门的监管效能。通过明确监管职责和监管手段,提高监管部门对生鲜乳收购站的监管力度,确保生鲜乳市场的规范运行。
《生鲜乳收购站监督规范》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生鲜乳收购市场、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促进乳品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监管部门和生鲜乳收购站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加强管理,提高生鲜乳的质量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