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SL/Z 705-2015《水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导则》基本信息
标准号:SL/Z 705-2015
中文名称:《水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导则》
发布日期:2015-03-16
实施日期:2015-06-16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SL/Z 705-2015《水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导则》介绍
《水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导则》(SL/Z 705-2015),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制定并发布的一份重要文件,该标准自2015年3月16日发布,并于同年6月16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内容概述
SL/Z 705-2015标准涵盖了水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全过程,包括评价目的、原则、范围、内容、方法、程序、报告编制等方面。具体内容包括:
1、评价目的:明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目的是评估水利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实际影响,为环境保护措施的制定提供依据。
2、评价原则:强调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评价范围:包括对水文、水质、生态环境、社会经济等方面的影响进行评估。
4、评价内容:涉及项目实施前后的环境状况、环境影响程度、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等。
5、评价方法: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性。
6、评价程序:明确了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工作流程,包括前期准备、现场调查、数据分析、报告编制等环节。
7、报告编制:要求报告内容全面、结构清晰、数据准确,便于决策者和公众了解评价结果。
二、标准实施要点
1、组织管理:水利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成立专门的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组,负责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2、技术支撑:评价工作需要依托专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确保评价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3、公众参与:鼓励公众参与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收集公众意见,提高评价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4、信息公开:评价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5、持续改进:根据评价结果,不断完善环境保护措施,提高水利建设项目的环境友好性。
SL/Z 705-2015《水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导则》的出台,为水利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通过实施该标准,有助于提高水利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水平,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