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DB33/T 2175.3-2018《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规范 第3部分:热线服务》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3/T 2175.3-2018
中文名称:《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规范 第3部分:热线服务》
发布日期:2018-12-21
实施日期:2019-01-21
发布部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起草单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
中国标准分类号:A12供应与使用关系
国际标准分类号:01.040.03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与管理、行政、运输 (词汇)
DB33/T 2175.3-2018《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规范 第3部分:热线服务》介绍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12月21日发布了DB33/T 2175.3-2018《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规范 第3部分:热线服务》(以下简称“本标准”),并于2019年1月21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本标准是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热线服务部分的规范,旨在规范热线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公众能够通过热线服务获得及时、准确的法律咨询和帮助。它涵盖了热线服务的组织架构、服务流程、服务质量、人员培训等多个方面,为人民法院提供了一套完整的热线服务操作框架。
二、热线服务组织架构
1、热线服务设立
本标准规定,人民法院应设立专门的热线服务部门,负责接听和处理公众的法律咨询和诉讼服务请求。该部门应具备稳定的人员配置,确保热线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热线服务时间
为了满足公众的咨询需求,本标准要求热线服务应提供全天候服务,确保在工作日和非工作日都能为公众提供服务。
三、热线服务流程
1、接听与记录
本标准明确了热线服务的接听流程,要求接线员在接听电话时必须礼貌、耐心,并详细记录咨询内容和公众的联系方式。
2、咨询处理
对于公众的咨询,接线员应根据法律法规和法院的相关规定,提供准确的咨询服务。对于复杂或专业性较强的问题,应转交给专业的法律顾问或法官进行处理。
3、反馈与跟踪
本标准强调了对公众咨询的反馈和跟踪机制,要求接线员在处理完咨询后,及时向公众反馈处理结果,并进行必要的跟踪服务。
四、服务质量
1、服务标准
本标准对热线服务的质量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时间、服务态度、信息准确性等方面。
2、投诉处理
对于公众对热线服务的投诉,本标准规定了详细的处理流程,要求法院必须及时、公正地处理投诉,并采取必要措施改进服务。
五、人员培训
1、培训内容
本标准要求法院对热线服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知识、沟通技巧、服务流程等。
2、培训效果
为了确保培训效果,本标准还提出了对培训效果的评估机制,包括考核、反馈等环节。
DB33/T 2175.3-2018《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规范 第3部分:热线服务》的发布和实施,标志着浙江省在提升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质量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通过规范热线服务,不仅能够提高公众的法律服务体验,还能够促进法治社会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