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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 3831.1-2020《妇幼健康信息平台共享数据集应用规范 第1部分:孕产妇保健》

DB32/T 3831.1-2020更新时间: 2025-04-02

标准详情

DB32/T 3831.1-2020《妇幼健康信息平台共享数据集应用规范 第1部分:孕产妇保健》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2/T 3831.1-2020

中文名称:《妇幼健康信息平台共享数据集应用规范 第1部分:孕产妇保健》

发布日期:2020-07-14    

实施日期:2020-08-14

发布部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提出单位: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归口单位: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江苏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江苏省卫生信息学会卫生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上海臻鼎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朱忠良、唐凯、杨雪蓉、刘国宏、曾庆伟    

中国标准分类号:C07电子计算机应用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DB32/T 3831.1-2020《妇幼健康信息平台共享数据集应用规范 第1部分:孕产妇保健》介绍

2020年7月14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了DB32/T 3831.1-2020《妇幼健康信息平台共享数据集应用规范 第1部分:孕产妇保健》。自2020年8月14日起,本标准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本标准是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妇幼健康信息平台共享数据集应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标准编号为DB32/T 3831.1-2020,属于地方标准。本标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孕产妇保健,主要规定了孕产妇保健服务的数据集共享规范和应用要求。

二、标准主要内容

1、数据集分类

本标准对孕产妇保健服务的数据集进行了分类,包括基本信息、孕期检查、分娩信息、产后访视、围产儿信息等五大类。每一类数据集都明确了具体的数据项和数据格式要求,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2、数据采集与更新

本标准规定了数据采集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要求数据采集过程中要遵循合法、安全、准确、及时的原则。标准还规定了数据更新的周期和频率,以保证数据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3、数据共享与交换

本标准明确了数据共享与交换的原则和方式,要求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之间要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标准还规定了数据交换的格式和接口要求,以确保数据交换的顺利进行。

4、数据应用与管理

本标准对数据应用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数据的存储、分析、利用等方面。要求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加强数据管理,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标准还鼓励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数据应用的智能化水平。

三、标准实施意义

1、提高孕产妇保健服务质量

本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规范孕产妇保健服务的数据管理,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从而提高孕产妇保健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2、保护孕产妇合法权益

通过规范数据采集、共享和应用,本标准有助于保护孕产妇的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权益,避免数据泄露和滥用。

3、促进妇幼健康事业发展

本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推动妇幼健康信息平台的建设和完善,促进妇幼健康事业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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