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农业技术推广社会化服务效果评价方法”的标准号是:GB/Z 41370-2022
GB/Z 41370-2022《农业技术推广社会化服务效果评价方法》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2-03-09发布,并于2022-03-09实施。
该标准的起草单位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中国农业大学、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深圳斯坦达咨询有限公司、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山洪力健康食品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江苏黄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农业科学院;起草人是席兴军、杨锋、杨志花、张正河、黄培钊、燕艳华、陈守伦、朱朝霞、李莉、黎文媛、张逸、刘光哲、张艳荣、张莉、李娜、王剑非、戴珏如 。
“农业技术推广社会化服务效果评价方法”介绍
农业技术推广社会化服务效果评价方法通常涉及对推广活动成效的综合分析,以确保相关技术能够真正被农业生产者所接受并应用,从而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民的经济收入。在评价过程中,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服务的目标和预期结果,比如提高作物产量、改善农作物品质或者降低生产成本等。
评价方法可能包括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定性评价通常涉及对参与者满意度的调查、专家意见的收集以及案例研究的深入分析。通过这些信息可以了解农业技术推广的实际影响和接受程度。同时,定量评价则侧重于数据驱动的分析,如统计农作物产量变化、经济效益的提升或者环境影响的减少等具体指标。这通常需要收集和比较实施技术推广前后的相关数据。
农业技术推广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可持续性也是评价的重要内容,这涉及到项目是否能在当地持续运作以及能否自我完善和扩散。为此,需要评估项目的组织结构、资金运作机制、与当地社区的互动以及政策环境的支持等因素。有效的评价不仅能够为现有项目提供改进建议,还能为未来的推广活动提供经验借鉴,促进整个农业生产体系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