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检测标准 > 正文

GA 1800.4-2021《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第4部分:风力发电企业》

GA 1800.4-2021更新时间: 2024-12-03

标准详情

GA 1800.4-2021《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第4部分:风力发电企业》基本信息

标准号:GA 1800.4-2021

中文名称:《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第4部分:风力发电企业》

发布日期:2021-04-25    

实施日期:2021-08-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提出单位: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公安部反恐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    

归口单位: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00)    

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公安部反恐怖局、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杨志刚、朱哲、廖崎、吴祥星、杨玉波、张合、周群、徐思钢、张宗远、马楠、张晓光、潘建、赵生校、贾超、张妍、朱军、岳蕾、谢宏文、杨林刚、黎静、夏建涛、刘云峰、李茂、陈寅其、郑新刚、郝为华、李岳军、陈小群、哈伟、曾辉、戴陈梦子、王志勇、苗寿波、彭华、钟永强    

中国标准分类号:A91安全防范报警系统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20预警和报警系统

GA 1800.4-2021《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第4部分:风力发电企业》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2021年4月25日发布了GA 1800.4-2021《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第4部分:风力发电企业》标准,GA 1800.4-2021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并于2021年8月1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内容概述

1、适用范围:明确了该标准适用于风力发电企业的治安反恐防范工作。

2、总则:提出了风力发电企业治安反恐防范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目标。

3、组织机构与职责:规定了企业应建立的治安反恐防范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4、风险评估与防范要求:要求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5、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明确了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采取整改措施。

6、应急处置与救援:规定了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7、培训与宣传:要求企业加强员工的治安反恐防范培训和宣传工作。

8、监督检查:明确了对企业治安反恐防范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求。

9、附则:对标准中的一些术语和定义进行了解释。

二、标准实施意义

GA 1800.4-2021标准的实施,对于提高风力发电企业的治安反恐防范能力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规范和指导企业的治安反恐防范工作,可以有效降低恐怖袭击对电力系统的影响,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从而为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阅读剩余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