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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T 10512.1-2008《零售业基层岗位技能要求 营业员》

SB/T 10512.1-2008更新时间: 2024-12-26

标准详情

SB/T 10512.1-2008《零售业基层岗位技能要求 营业员》基本信息

标准号:SB/T 10512.1-2008

中文名称:《零售业基层岗位技能要求 营业员》

发布日期:2008-12-29    

实施日期:2009-08-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起草单位: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于建、徐楠、苏丽明    

中国标准分类号:A10商业、贸易、合同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01公司(企业)的组织与管理综合

SB/T 10512.1-2008《零售业基层岗位技能要求 营业员》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08年12月29日发布了SB/T 10512.1-2008《零售业基层岗位技能要求 营业员》标准,并于2009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主要内容

1、营业员的基本职责

标准规定了营业员的基本职责,包括了解商品信息、熟悉商品摆放、维护商品陈列、参与促销活动、提供顾客服务等。营业员需要具备一定的商品知识,能够向顾客提供准确的商品信息,解答顾客的疑问。

2、营业员的业务技能

营业员的业务技能包括商品知识、销售技巧、库存管理、收银操作等。营业员需要具备一定的商品知识,了解商品的产地、性能、价格等基本信息。营业员还需要掌握一定的销售技巧,能够根据顾客的需求进行推荐。

3、营业员的服务规范

服务规范是营业员工作中的重要内容。标准规定,营业员需要遵守企业的服务规范,提供热情、周到、专业的服务。营业员需要保持微笑,使用礼貌用语,尊重顾客,满足顾客的合理需求。

4、营业员的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是营业员素质的重要体现。标准规定,营业员需要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不欺诈顾客,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营业员还需要保护顾客的隐私,不泄露顾客的个人信息。

二、标准实施的意义

SB/T 10512.1-2008标准的实施,对于提高零售业营业员的综合素质,规范零售业的经营行为,提升零售业的服务水平,促进零售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标准的实施,零售企业可以更加规范地对营业员进行培训和管理,提高营业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从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SB/T 10512.1-2008《零售业基层岗位技能要求 营业员》标准为零售业营业员的岗位技能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要求。零售企业应积极贯彻实施该标准,加强营业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营业员的综合素质,提升企业的服务水平。营业员也应自觉遵守该标准,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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