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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442-2009《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实物调查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SL 442-2009
中文名称:《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实物调查规范》
发布日期:2009-07-31
实施日期:2009-10-3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起草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起草人:潘尚兴、姚玉琴、尹忠武、冯久成等
中国标准分类号:P59水电工程
国际标准分类号:93.160水利建筑
SL 442-2009《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实物调查规范》介绍
SL 442-2009《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实物调查规范》(以下简称“本标准”)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于2009年7月31日发布,并自2009年10月31日起正式实施的一项国家标准。
一、标准适用范围
1、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涉及的各类土地、房屋、设施等实物的调查;
2、移民人口、家庭、经济状况等基本情况的调查;
3、征地移民对环境、社会、经济等方面的影响评估。
二、调查内容及方法
1、土地调查:包括土地的位置、范围、面积、类型、权属等基本情况,以及土地利用现状、土地质量等级等;
2、房屋及附属设施调查:包括房屋的位置、结构、面积、权属等基本情况,以及附属设施的种类、数量、价值等;
3、人口及家庭情况调查:包括人口数量、性别、年龄、职业、家庭结构等基本情况;
4、经济状况调查:包括居民的收入来源、收入水平、消费支出等经济状况;
5、影响评估:对征地移民对环境、社会、经济等方面的影响进行评估,包括环境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经济发展影响等。
三、调查组织实施
1、调查机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实物调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承担;
2、调查人员:调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本标准的规定;
3、调查程序:调查工作应按照本标准的规定程序进行,包括调查准备、实地调查、数据整理、结果分析等环节;
4、质量控制:调查过程中应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调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数据管理与应用
1、数据整理:调查数据应进行规范的整理和分类,便于查询和分析;
2、数据存储:调查数据应妥善保存,防止数据丢失或泄露;
3、数据共享:调查数据应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数据的共享和利用;
4、数据应用:调查结果应用于征地补偿、移民安置、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工作,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SL 442-2009《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实物调查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的实物调查工作,提高调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征地补偿、移民安置和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水利部门和相关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本标准,确保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工作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