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DB45/T 578.3-2009《公共场所汉英标识英文译法 第3部分: 商业服务业》基本信息
标准号:DB45/T 578.3-2009
中文名称:《公共场所汉英标识英文译法 第3部分: 商业服务业》
发布日期:2009-12-10
实施日期:2010-01-12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DB45/T 578.3-2009《公共场所汉英标识英文译法 第3部分: 商业服务业》介绍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9年12月10日发布了DB45/T 578.3-2009《公共场所汉英标识英文译法 第3部分:商业服务业》(以下简称“本标准”),并于2010年1月12日正式实施。
一、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内所有公共场所商业服务业的汉英标识,包括但不限于商场、超市、餐饮、宾馆、酒店、银行、邮局、电信、医院、学校、文化娱乐场所等。
二、本标准的主要规定
1、翻译原则
本标准规定,公共场所商业服务业的汉英标识英文译法应遵循以下原则:
准确性:翻译应忠实原文,准确传达信息。
规范性:翻译应符合英语语法、拼写和用词规范。
简洁性:翻译应简洁明了,避免冗长和复杂。
易懂性:翻译应易于理解和接受,避免使用生僻词汇。
2、翻译方法
本标准提出了几种常见的翻译方法,包括:
直译:直接将原文翻译成英文,适用于简单明了的标识。
意译:根据原文的意图和语境进行翻译,适用于具有文化内涵或特殊意义的标识。
音译:将原文的发音用英文字母表示,适用于专有名词或地名。
变译:根据具体情况对原文进行适当调整,以适应英文表达习惯。
3、翻译技巧
本标准还提供了一些翻译技巧,以提高翻译质量:
注意文化差异:翻译时应考虑中西方文化差异,避免产生误解。
使用专业术语:在翻译专业领域标识时,应使用准确的专业术语。
注意标点符号:翻译时应正确使用英文标点符号,保持译文的规范性。
4、翻译审查
本标准要求,公共场所商业服务业的汉英标识英文译法应经过严格的审查流程,确保翻译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审查内容包括:
译文准确性:检查译文是否忠实原文,是否准确传达信息。
译文规范性:检查译文是否符合英语语法、拼写和用词规范。
译文简洁性:检查译文是否简洁明了,避免冗长和复杂。
译文易懂性:检查译文是否易于理解和接受,避免使用生僻词汇。
DB45/T 578.3-2009《公共场所汉英标识英文译法 第3部分:商业服务业》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公共场所商业服务业的汉英标识英文译法,提高翻译质量,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