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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 4190-2021《信访网格化工作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2/T 4190-2021
中文名称:《信访网格化工作规范》
发布日期:2021-12-31
实施日期:2022-01-31
发布部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提出单位:淮安市信访局
归口单位:江苏省信访局
起草单位:淮安市信访局
起草人:骆四清、杨建华、杨海兵等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社会公共安全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01.040.03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与管理、行政、运输 (词汇)
DB32/T 4190-2021《信访网格化工作规范》介绍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DB32/T 4190-2021《信访网格化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于2022年1月31日起正式实施。
一、《规范》的主要内容
1、基本要求
《规范》明确了信访网格化工作的基本要求,包括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工作内容等。其中,工作原则包括公开、公正、及时、便捷等,工作目标是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信访事项的受理、处理、反馈等。
2、工作流程
《规范》明确了信访网格化工作的工作流程,包括信访事项的受理、登记、调查、处理、反馈等环节。其中,受理环节要求对信访事项进行初步审查,登记环节要求对信访事项进行详细记录,调查环节要求对信访事项进行深入调查,处理环节要求对信访事项进行妥善处理,反馈环节要求对信访事项的处理结果进行及时反馈。
3、工作职责
《规范》明确了信访网格化工作的工作职责,包括各级政府、信访部门、网格化管理人员等的职责。其中,各级政府负责信访网格化工作的组织领导,信访部门负责信访事项的受理、处理、反馈等工作,网格化管理人员负责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4、考核评价
《规范》明确了信访网格化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包括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结果的应用等。其中,考核内容包括信访事项的受理率、处理率、反馈率等,考核方式包括自评、互评、第三方评价等,考核结果的应用主要是作为评价信访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
二、《规范》的意义
《规范》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信访工作、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明确信访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流程、工作职责、考核评价等内容,可以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更好地解决人民群众的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