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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 4190-2021《信访网格化工作规范》

DB32/T 4190-2021更新时间: 2025-02-25

标准详情

DB32/T 4190-2021《信访网格化工作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2/T 4190-2021

中文名称:《信访网格化工作规范》

发布日期:2021-12-31    

实施日期:2022-01-31

发布部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提出单位:淮安市信访局    

归口单位:江苏省信访局    

起草单位:淮安市信访局

起草人:骆四清、杨建华、杨海兵等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社会公共安全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01.040.03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与管理、行政、运输 (词汇)

DB32/T 4190-2021《信访网格化工作规范》介绍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DB32/T 4190-2021《信访网格化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于2022年1月31日起正式实施。

一、《规范》的主要内容

1、基本要求

《规范》明确了信访网格化工作的基本要求,包括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工作内容等。其中,工作原则包括公开、公正、及时、便捷等,工作目标是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信访事项的受理、处理、反馈等。

2、工作流程

《规范》明确了信访网格化工作的工作流程,包括信访事项的受理、登记、调查、处理、反馈等环节。其中,受理环节要求对信访事项进行初步审查,登记环节要求对信访事项进行详细记录,调查环节要求对信访事项进行深入调查,处理环节要求对信访事项进行妥善处理,反馈环节要求对信访事项的处理结果进行及时反馈。

3、工作职责

《规范》明确了信访网格化工作的工作职责,包括各级政府、信访部门、网格化管理人员等的职责。其中,各级政府负责信访网格化工作的组织领导,信访部门负责信访事项的受理、处理、反馈等工作,网格化管理人员负责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4、考核评价

《规范》明确了信访网格化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包括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结果的应用等。其中,考核内容包括信访事项的受理率、处理率、反馈率等,考核方式包括自评、互评、第三方评价等,考核结果的应用主要是作为评价信访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

二、《规范》的意义

《规范》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信访工作、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明确信访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流程、工作职责、考核评价等内容,可以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更好地解决人民群众的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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