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DB50/T 425-2011《大宁河鸡》基本信息
标准号:DB50/T 425-2011
中文名称:《大宁河鸡》
发布日期:2012-01-18
实施日期:2012-05-01
发布部门: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DB50/T 425-2011《大宁河鸡》介绍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2年1月18日发布了DB50/T 425-2011《大宁河鸡》标准,并于同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的适用范围
DB50/T 425-2011《大宁河鸡》标准主要适用于重庆市大宁河流域的鸡饲养、加工和销售。该标准规定了大宁河鸡的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内容。
二、大宁河鸡的定义和分类
1、定义:大宁河鸡是指在重庆市大宁河流域范围内,经过特定饲养、加工方式生产的鸡。
2、分类:根据鸡的生长周期和用途,大宁河鸡可分为肉鸡、蛋鸡和观赏鸡三大类。
三、大宁河鸡的要求
1、品种:大宁河鸡应选用适合当地饲养环境的优良品种。
2、饲养环境:大宁河鸡的饲养环境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鸡的健康成长。
3、饲养管理:大宁河鸡的饲养管理应遵循科学的饲养方法,确保鸡的生长发育和健康。
4、加工:大宁河鸡的加工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保证鸡产品的卫生和安全。
5、质量:大宁河鸡的质量应达到国家有关标准,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四、试验方法
DB50/T 425-2011《大宁河鸡》标准规定了大宁河鸡的感官检验、理化检验和微生物检验等试验方法。感官检验主要包括鸡的外观、色泽、气味等方面的检查;理化检验主要包括水分、蛋白质、脂肪等指标的测定;微生物检验主要包括菌落总数、大肠杆菌等指标的检测。
五、检验规则
1、抽样:大宁河鸡的检验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抽样。
2、判定:大宁河鸡的检验结果应符合DB50/T 425-2011《大宁河鸡》标准的要求,不合格的产品不得销售。
3、复验: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验。
六、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标志:大宁河鸡的产品应有明确的标识,包括产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等信息。
2、包装:大宁河鸡的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产品的卫生和安全。
3、运输:大宁河鸡的运输应遵循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确保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
4、贮存:大宁河鸡的贮存条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产品的新鲜度和口感。
DB50/T 425-2011《大宁河鸡》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重庆市大宁河流域的鸡饲养、加工和销售,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部门和企业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生产和经营,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