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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 5045-2006《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基本信息
标准号:GY 5045-2006
中文名称:《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发布日期:2006-02-20
实施日期:2006-05-01
发布部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提出单位: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
归口单位: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
起草单位:中央电视台湾
起草人:陈秀琼、张敏
中国标准分类号:P77广播、电影、电视工程
国际标准分类号:33.160音频、视频和视听工程
GY 5045-2006《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介绍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于2006年发布了《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以下简称《规范》),自200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规范》的编制背景
随着电视技术的不断发展,电视演播室的灯光系统设计要求也越来越高。传统的灯光设计方法已经不能满足现代电视制作的需求,因此,制定一套科学、系统的灯光系统设计规范显得尤为重要。《规范》的编制旨在规范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的设计,提高灯光系统的性能和稳定性,为电视制作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二、《规范》的主要内容
《规范》共分为十章,涵盖了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设计的各个方面。以下是《规范》的主要内容概述:
1、总则
《规范》明确了其适用范围、设计原则和设计要求,强调了灯光系统设计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先进性。
2、术语和符号
本章对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中常用的术语和符号进行了定义和解释,为后续章节的理解提供了基础。
3、灯光系统分类
《规范》根据电视演播室的类型和用途,将灯光系统分为演播室主灯光系统、演播室辅助灯光系统和演播室特殊灯光系统三类,并分别提出了设计要求。
4、灯光系统组成
本章详细阐述了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的组成,包括光源、灯具、控制设备、配电系统等,并提出了相应的技术要求。
5、灯光系统设计要求
《规范》对灯光系统的设计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光效、色彩、照度、色温、显色性等方面,以确保灯光系统能够满足电视制作的需求。
6、演播室主灯光系统设计
本章针对演播室主灯光系统的设计提出了要求,包括布光方式、灯具配置、控制方式等,并给出了具体的设计示例。
7、演播室辅助灯光系统设计
针对演播室辅助灯光系统,本章提出了设计要求,包括背景光、效果光、装饰光等,并给出了设计示例。
8、演播室特殊灯光系统设计
对于演播室特殊灯光系统,如新闻演播室、虚拟演播室等,本章提出了特殊的设计要求和方法。
9、灯光系统的安装和调试
《规范》对灯光系统的安装和调试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安装位置、安装方式、调试方法等,以确保灯光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规范》的实施意义
《规范》的实施对于提高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的设计水平、确保电视制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通过遵循《规范》的要求,设计人员可以更加科学、合理地设计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为电视制作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