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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AS 386-2019《县域营商环境评价》基本信息
标准号:T/CAS 386-2019
中文名称:《县域营商环境评价》
发布日期:2019-11-15
实施日期:2019-11-15
发布部门:中国标准化协会
起草单位:安吉县人民政府、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小康》杂志社、天津师范大学、谷川联行有限公司
起草人:宋波、靳宗振、王宗龄、曹俐莉、潘鸣、曹宏华、曾毅、杨宜勇、刘洋、张志、宋林霖、刘琪
中国标准分类号:A12供应与使用关系
国际标准分类号:03.080服务
T/CAS 386-2019《县域营商环境评价》介绍
T/CAS 386-2019《县域营商环境评价》是由中国标准化协会发布的一项标准。
一、评价指标体系
T/CAS 386-2019标准规定了县域营商环境评价的指标体系,包括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一级指标包括经济发展、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六个方面。每个一级指标下设有若干个二级指标,如经济发展下设有GDP增长率、产业结构等;二级指标下设有若干个三级指标,如GDP增长率下设有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率、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长率等。
二、评价方法
T/CAS 386-2019标准规定了县域营商环境评价的方法,包括数据收集、数据处理、指标权重确定、综合评价和评价结果分析等步骤。数据收集主要是收集评价所需的各类数据,如统计数据、调查数据等。数据处理是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清洗、整理和标准化处理。指标权重确定是根据各指标的重要性确定其在评价体系中的权重。综合评价是将各指标的得分按照权重进行加权求和,得出最终的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分析是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
三、评价程序
T/CAS 386-2019标准规定了县域营商环境评价的程序,包括成立评价组织、制定评价方案、开展评价工作、形成评价报告和发布评价结果等步骤。成立评价组织是由政府或相关部门牵头,组织专家和相关人员组成评价工作组。制定评价方案是对评价工作的具体安排,包括评价时间、对象、方法等。开展评价工作是按照评价方案进行具体的数据收集、处理和评价工作。形成评价报告是对评价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发布评价结果是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评价结果的应用
T/CAS 386-2019标准规定了县域营商环境评价结果的应用,包括政策制定、政策调整、政策宣传和政策实施等方面。政策制定是根据评价结果,制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政策调整是根据评价结果,对现有的政策进行调整和优化。政策宣传是对评价结果进行宣传,提高社会对营商环境建设的关注度。政策实施是对制定的政策进行实施,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