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SJ 20039-1992《小型无刷直流风机通用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SJ 20039-1992
中文名称:《小型无刷直流风机通用规范》
发布日期:1992-02-01
实施日期:1992-05-01
发布部门:中国电子工业总公司
提出单位:中国电子工业总公司科技质量局
归口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
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和苏州电讯电机厂
起草人:杜洪富、周志元、邬显光
中国标准分类号:A01技术管理
SJ 20039-1992《小型无刷直流风机通用规范》介绍
SJ 20039-1992《小型无刷直流风机通用规范》(以下简称“本标准”)是由中国电子工业总公司于1992年2月1日发布的,本标准自199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V的小型无刷直流风机,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农业、商业和家庭用途。本标准不适用于特殊用途的无刷直流风机,如航空、航天、军事等领域。
二、技术要求
1、设计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小型无刷直流风机的设计要求,包括风机的结构设计、材料选择、性能参数等方面。设计应满足安全、可靠、经济、环保等要求,同时应考虑风机的使用寿命和维护方便性。
2、制造要求
本标准对小型无刷直流风机的制造过程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零件加工、装配、涂装等方面的质量控制。制造商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工艺文件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
3、检验与测试
本标准规定了小型无刷直流风机在出厂前应进行的检验和测试项目,包括外观检查、电气性能测试、安全性能测试等。制造商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每台风机在出厂前都经过严格的检验和测试。
三、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标志
本标准要求小型无刷直流风机在出厂前应有明显的产品型号、制造厂名、出厂日期等标志。还应附有产品说明书,详细介绍产品的性能参数、安装方法、使用注意事项等。
2、包装
制造商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和运输要求,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确保风机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3、运输
本标准建议采用安全、可靠的运输方式,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对风机造成损坏。
4、贮存
制造商应为小型无刷直流风机提供适当的贮存条件,避免在贮存过程中出现受潮、生锈等问题。
四、质量保证
本标准要求制造商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对小型无刷直流风机的设计、制造、检验和测试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控制,确保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