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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T 63-2007《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第19部分:月气象辐射记录处理和报表编制》基本信息
标准号:QX/T 63-2007
中文名称:《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第19部分:月气象辐射记录处理和报表编制》
发布日期:2007-06-22
实施日期:2007-10-01
发布部门:中国气象局
提出单位:中国气象局监测网络司
归口单位: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
起草单位:中国气象局大气探测技术中心、国家气象信息中心、湖北省气象局。
起草人:王树廷、刘小宁、马舒庆、陈永清、杨志彪
中国标准分类号:A47气象学
国际标准分类号:07.060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QX/T 63-2007《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第19部分:月气象辐射记录处理和报表编制》介绍
QX/T 63-2007《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第19部分:月气象辐射记录处理和报表编制》是中国气象局于2007年6月22日发布的一项国家标准,该标准自200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地面气象观测站,包括国家气象观测站、地方气象观测站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气象观测站。通过统一的规范和要求,确保各观测站的气象辐射记录处理和报表编制工作达到统一的标准,提高观测数据的可比性和可靠性。
二、月气象辐射记录处理
1、记录要求
标准规定了月气象辐射记录的记录要求,包括记录的时间、地点、仪器设备等方面的具体要求。要求观测站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观测,使用符合标准的仪器设备,并确保观测环境的稳定。
2、数据处理
对于月气象辐射记录的数据,标准提出了数据处理的方法和要求。包括数据的收集、整理、计算、审核等环节,要求观测站对数据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数据存储
标准还对月气象辐射记录的数据存储提出了要求,包括数据的保存期限、存储方式等。要求观测站对数据进行长期保存,以便进行后续的分析和研究。
三、报表编制
1、报表格式
标准规定了月气象辐射记录报表的格式要求,包括报表的标题、表格、图示等内容。要求报表格式统一、规范,便于数据的阅读和理解。
2、报表内容
报表内容主要包括月气象辐射记录的基本信息、数据汇总、统计分析等。要求报表内容全面、准确,能够反映月气象辐射的实际情况。
3、报表报送
标准对报表的报送提出了要求,包括报送的时间、方式等。要求观测站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表报送至相关部门,以便于数据的汇总和分析。
四、标准的意义
QX/T 63-2007《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第19部分:月气象辐射记录处理和报表编制》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我国地面气象观测的标准化水平、确保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统一的规范和要求,可以提高观测数据的可比性,为气象预报、气候研究等提供更加准确和可靠的数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