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检测标准  >  正文

MT/T 989-2006《矿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通用技术条件》

MT/T 989-2006 更新时间: 2024-11-03

标准详情

MT/T 989-2006《矿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通用技术条件》基本信息

标准号:MT/T 989-2006

中文名称:《矿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通用技术条件》

发布日期:2006-08-19

实施日期:2006-12-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技发展部

归口单位:煤炭行业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河北煤炭科学研究所、常州科研试制中心有限公司

起草人:宋顺妙、钟勋、杨树林、赵宏宇、郭燕蝉、伍生宏、顾祖全

中国标准分类号:D98煤矿专用设备器材

国际标准分类号:73.100.99其他采矿设备

MT/T 989-2006《矿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通用技术条件》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6年8月19日发布了MT/T 989-2006《矿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通用技术条件》(以下简称“本标准”),并于2006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矿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的通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要求。适用于煤矿、金属矿、非金属矿等地下矿山和露天矿山的矿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的设计、制造、检验和使用。

二、技术要求

1、总体要求

矿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应具备良好的防爆性能,满足矿山生产的实际需求,保证车辆的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

2、防爆性能要求

矿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应符合GB 3836.1-2010《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和GB 3836.2-2010《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由气体环境引起的设备的防爆型式》的规定。

3、车辆性能要求

矿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应具备良好的动力性能、制动性能、转向性能、行驶稳定性和舒适性等性能指标。

4、安全防护要求

矿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应具备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撞、防倾覆、防火、防爆等。

5、环保要求

矿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应符合国家环保法规的要求,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三、试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矿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的试验方法,包括动力性能试验、制动性能试验、转向性能试验、行驶稳定性试验、舒适性试验等。

四、检验规则

矿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在出厂前应进行严格的检验,包括型式检验、出厂检验和验收检验等。检验合格的产品方可出厂销售。

五、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标志

矿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上应有清晰的产品名称、型号、制造厂名称、生产日期、防爆标志等信息。

2、包装

矿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在出厂时应进行适当的包装,以保护车辆免受运输过程中的损坏。

3、运输

矿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在运输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关于危险品运输的相关规定,确保运输安全。

4、贮存

矿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在贮存时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防潮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

阅读剩余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