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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1152-2021《城市和社区可持续发展 低碳发展水平评价导则》

GB/T 41152-2021 更新时间: 2024-10-24

标准详情

GB/T 41152-2021《城市和社区可持续发展 低碳发展水平评价导则》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41152-2021

中文名称:《城市和社区可持续发展 低碳发展水平评价导则》

发布日期:2021-12-31    

实施日期:2022-04-01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全国城市可持续发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67)    

归口单位:全国城市可持续发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67)、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07)    

起草单位: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西安联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天津大学、佛山环境与能源研究院、中国生态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市标准化研究院(杭州标准化国际交流中心)等

起草人:高莉洁、邢立强、种蕊、李燕、杨锋、欧阳志云、徐秉声、尹宝泉、石龙宇、龚娟、陈鸿、马东伟、阎毛毛、杜晓丹、胡波、任玉芬、严哲星、郭晶鹏、张胜权、杨凤梅    

中国标准分类号:A00标准化、质量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20环境经济

GB/T 41152-2021《城市和社区可持续发展 低碳发展水平评价导则》介绍

GB/T 41152-2021《城市和社区可持续发展 低碳发展水平评价导则》是我国在2021年12月31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一份标准文件。本标准自2022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和社区的低碳发展水平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运营等各个环节。标准适用于各类城市和社区,包括城市中心区、城市新区、城镇、乡村等。

二、评价指标体系

本标准的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五个一级指标:碳排放水平、能源利用效率、绿色建筑水平、绿色交通水平、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每个一级指标下,又细分出若干个二级指标,如碳排放水平下包括碳排放总量、碳排放强度、人均碳排放量等。这些指标体系的设立,旨在全面、客观地评价城市和社区的低碳发展水平。

三、评价方法

本标准的评价方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定性评价主要通过专家评审、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城市和社区的低碳发展政策、规划、管理等方面进行评价。定量评价则是通过计算各个评价指标的得分,综合得出城市和社区的低碳发展水平得分。

四、标准实施与监督

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组织开展城市和社区的低碳发展水平评价工作。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本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标准的有效实施。

GB/T 41152-2021《城市和社区可持续发展 低碳发展水平评价导则》的发布,为我国城市和社区的低碳发展提供了评价方法和指导,有助于推动我国城市和社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应高度重视本标准的实施,积极推动城市和社区的低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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