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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 5032-2006《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NY 5032-2006 更新时间: 2024-11-22

标准详情

NY 5032-2006《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基本信息

标准号:NY 5032-2006

中文名称:《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发布日期:2006-01-26    

实施日期:2006-04-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起草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起草人:刁其玉、屠焰、金发忠、杨曙明、樊红平、张乃锋、刘建华、王吉峰、姜成钢    

中国标准分类号:B43家畜、家禽

国际标准分类号:65.120饲料

NY 5032-2006《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介绍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NY 5032-2006)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于2006年1月26日发布的一项重要标准,并于同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NY 5032-2006)标准规定了无公害畜禽产品生产过程中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要求,包括允许使用的物质、禁止使用的物质、使用限量、使用规定以及检测方法等,以确保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

二、允许使用的物质

标准明确列出了允许在无公害畜禽饲料中使用的物质,这些物质包括但不限于:符合国家标准的饲料原料;经过批准的饲料添加剂;经过认证的微生物制剂;其他符合无公害要求的辅助材料。这些物质的使用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禁止使用的物质

为了保障畜禽产品的安全,标准严格规定了禁止使用的物质,包括: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饲料原料和添加剂;含有激素类物质的饲料;含有抗生素残留的饲料;其他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物质。违反这些规定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四、使用限量和规定

标准对允许使用的物质设定了明确的使用限量和规定,以防止过量使用对畜禽产品和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这些规定包括:饲料添加剂的使用量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饲料原料的配比必须符合营养平衡的要求;饲料的储存和运输必须符合卫生和安全标准。

五、检测方法

为了确保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符合标准要求,标准还提供了相应的检测方法,包括:饲料原料和添加剂的化学成分分析;微生物和毒素的检测;抗生素和激素残留的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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