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QC/T 253-2013《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发动机型号编制方法》基本信息
标准号:QC/T 253-2013
中文名称:《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发动机型号编制方法》
发布日期:2013-10-17
实施日期:2014-03-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QC/T 253-2013《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发动机型号编制方法》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QC/T 253-2013《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发动机型号编制方法》(以下简称“本标准”)。本标准于2013年10月17日发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QC/T 253-2013《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发动机型号编制方法》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发动机型号的编制原则、方法和要求,适用于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发动机的设计、生产、检验和管理。
二、型号编制原则
1、唯一性:每个发动机型号应具有唯一性,以便于识别和管理。
2、系统性:型号编制应体现发动机的结构、性能和用途等特征,形成系统化的编码体系。
3、简洁性:型号应简洁明了,便于记忆和使用。
4、扩展性:型号编制应留有扩展余地,以适应发动机技术的发展和变化。
三、型号编制方法
1、型号结构:型号由基本型号、变型型号和补充型号组成。基本型号包括企业代号、产品类别代号和产品序号;变型型号和补充型号则用于表示发动机的改进或特殊性能。
2、企业代号:企业代号由企业自行确定,用于区分不同企业的发动机产品。
3、产品类别代号:产品类别代号用于区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发动机的类型,如单缸、双缸等。
4、产品序号:产品序号由企业自行确定,用于区分同一类别下的不同产品。
5、变型型号:变型型号用于表示发动机的改进或升级,通常由字母和数字组成。
6、补充型号:补充型号用于表示发动机的特殊性能或用途,如高功率、节能环保等。
四、型号编制要求
1、规范性:型号编制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使用的符号和文字。
2、一致性:同一企业生产的同类发动机产品,其型号编制应保持一致性,以便于管理和识别。
3、可追溯性:型号编制应具有可追溯性,能够通过型号直接追溯到发动机的设计、生产和检验等信息。
4、保密性:对于涉及企业核心技术和商业秘密的型号编制,企业应采取相应措施予以保护。
QC/T 253-2013《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发动机型号编制方法》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发动机型号的编制,提高产品管理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企业和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本标准进行型号编制,确保型号的规范性、系统性和可追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