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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T 253-2013《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发动机型号编制方法》

QC/T 253-2013更新时间: 2024-12-25

标准详情

QC/T 253-2013《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发动机型号编制方法》基本信息

标准号:QC/T 253-2013

中文名称:《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发动机型号编制方法》

发布日期:2013-10-17    

实施日期:2014-03-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QC/T 253-2013《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发动机型号编制方法》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QC/T 253-2013《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发动机型号编制方法》(以下简称“本标准”)。本标准于2013年10月17日发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QC/T 253-2013《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发动机型号编制方法》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发动机型号的编制原则、方法和要求,适用于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发动机的设计、生产、检验和管理。

二、型号编制原则

1、唯一性:每个发动机型号应具有唯一性,以便于识别和管理。

2、系统性:型号编制应体现发动机的结构、性能和用途等特征,形成系统化的编码体系。

3、简洁性:型号应简洁明了,便于记忆和使用。

4、扩展性:型号编制应留有扩展余地,以适应发动机技术的发展和变化。

三、型号编制方法

1、型号结构:型号由基本型号、变型型号和补充型号组成。基本型号包括企业代号、产品类别代号和产品序号;变型型号和补充型号则用于表示发动机的改进或特殊性能。

2、企业代号:企业代号由企业自行确定,用于区分不同企业的发动机产品。

3、产品类别代号:产品类别代号用于区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发动机的类型,如单缸、双缸等。

4、产品序号:产品序号由企业自行确定,用于区分同一类别下的不同产品。

5、变型型号:变型型号用于表示发动机的改进或升级,通常由字母和数字组成。

6、补充型号:补充型号用于表示发动机的特殊性能或用途,如高功率、节能环保等。

四、型号编制要求

1、规范性:型号编制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使用的符号和文字。

2、一致性:同一企业生产的同类发动机产品,其型号编制应保持一致性,以便于管理和识别。

3、可追溯性:型号编制应具有可追溯性,能够通过型号直接追溯到发动机的设计、生产和检验等信息。

4、保密性:对于涉及企业核心技术和商业秘密的型号编制,企业应采取相应措施予以保护。

QC/T 253-2013《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发动机型号编制方法》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发动机型号的编制,提高产品管理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企业和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本标准进行型号编制,确保型号的规范性、系统性和可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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