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GA 557.11-2005《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安全管理代码 第11部分:营业场所运行状态代码》基本信息
标准号:GA 557.11-2005
中文名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安全管理代码 第11部分:营业场所运行状态代码》
发布日期:2005-11-04
实施日期:2006-01-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提出单位: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
归口单位:公安部信息系统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起草人:顾健、陆臻、张岚、成宇、黄胜华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社会公共安全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35.040字符集和信息编码
GA 557.11-2005《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安全管理代码 第11部分:营业场所运行状态代码》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2005年11月4日发布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安全管理代码 第11部分:营业场所运行状态代码》(以下简称GA 557.11-2005),并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GA 557.11-2005标准主要规定了营业场所运行状态的代码体系,包括营业场所的运行状态、异常状态、安全事件等。通过对营业场所运行状态的分类和编码,可以更加准确地掌握营业场所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提高安全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二、运行状态代码
1、正常运行状态:包括开机、关机、待机、在线、离线等状态,用于描述营业场所的基本运行情况。
2、异常状态:包括故障、断线、掉电、非法访问等状态,用于描述营业场所出现的非正常情况。
3、安全事件:包括病毒、木马、黑客攻击等事件,用于描述营业场所遭受的网络安全威胁。
4、其他状态:包括维护、升级、暂停服务等状态,用于描述营业场所的其他特殊情况。
三、异常状态处理
1、故障处理:对于硬件或软件故障,应及时进行排查和修复,确保营业场所的正常运行。
2、断线处理:对于网络连接中断,应迅速排查原因并恢复正常连接。
3、非法访问处理:对于非法访问,应采取技术手段进行拦截和防范,保护营业场所的信息安全。
4、安全事件处理:对于病毒、木马、黑客攻击等安全事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及时进行处理和修复。
四、安全管理措施
1、安全审计:定期对营业场所的运行情况进行安全审计,发现并解决潜在的安全问题。
2、安全培训:对营业场所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安全防护:采用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安全技术手段,加强对营业场所的网络安全防护。
4、应急预案:制定并实施营业场所的安全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GA 557.11-2005标准的发布和实施,为营业场所的信息安全管理提供了规范和指导。通过严格执行标准规定的内容,可以有效地提高营业场所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用户的信息安全和营业场所的稳定运营。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也应加强对标准的学习和宣传,确保标准的贯彻执行,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