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QX/T 196-2013《静止气象卫星及其地面应用系统运行故障等级》基本信息
标准号:QX/T 196-2013
中文名称:《静止气象卫星及其地面应用系统运行故障等级》
发布日期:2013-07-11
实施日期:2013-10-01
发布部门:中国气象局
提出单位:全国卫星气象与空间天气标准化委员会
归口单位:全国卫星气象与空间天气标准化委员会
起草单位:国家卫星气象中心
起草人:魏彩英、程朝晖、林维夏、赵现纲、陈秀娟、屈兴之、房静欣
中国标准分类号:A47气象学
国际标准分类号:07.060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QX/T 196-2013《静止气象卫星及其地面应用系统运行故障等级》介绍
QX/T 196-2013《静止气象卫星及其地面应用系统运行故障等级》是中国气象局于2013年7月11日发布的一项标准,该标准自2013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规定内容
1、故障等级定义
QX/T 196-2013标准规定了静止气象卫星及其地面应用系统的故障等级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一级故障、二级故障、三级故障和四级故障。每个等级都有详细的故障定义和影响程度。
一级故障:指导致卫星整体失效或地面应用系统整体失效的故障,对气象业务造成严重影响。
二级故障:指导致卫星部分功能失效或地面应用系统部分功能失效的故障,对气象业务造成较大影响。
三级故障:指导致卫星或地面应用系统的某个部件或功能失效,但不影响气象业务的正常运行。
四级故障:指对卫星或地面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气象业务影响较小的故障。
2、故障等级划分原则
标准规定了故障等级划分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以故障对气象业务的影响程度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故障的严重性、紧急性和可恢复性;故障等级的划分应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评估性。
3、故障处理流程
QX/T 196-2013标准还规定了故障处理流程,包括故障报告、故障诊断、故障处理和故障恢复等环节。故障处理流程要求及时、准确、有效地处理故障,尽快恢复卫星和地面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
4、故障预防措施
标准提出了故障预防措施,包括:加强卫星和地面应用系统的维护和保养;建立故障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故障;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故障处理能力。
二、标准的意义
QX/T 196-2013《静止气象卫星及其地面应用系统运行故障等级》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提高静止气象卫星及其地面应用系统的运行稳定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规范故障等级,有助于气象部门及时、准确地判断故障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保障气象业务的正常运行。
三、标准的应用
QX/T 196-2013标准主要适用于静止气象卫星及其地面应用系统的运行管理。各级气象部门应根据本标准,制定相应的故障处理流程和预防措施,提高故障处理的效率和效果。标准也对卫星制造商、地面应用系统开发商等相关单位提出了要求,要求他们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高产品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减少故障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