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出口鳗鱼中吡咯嘧啶酸残留量检验方法”的标准号是:SN 0335-1995
SN 0335-1995《出口鳗鱼中吡咯嘧啶酸残留量检验方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于1995-05-29发布,并于1995-11-01实施。
该标准的起草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进出口商品检验局;起草人是梁鸣、林碧贞。
“出口鳗鱼中吡咯嘧啶酸残留量检验方法”介绍
出口鳗鱼中吡咯嘧啶酸残留量检验方法是确保食品安全和符合进出口国标准的重要手段。该方法通常采用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HPLC-MS/MS)进行测定,能够准确地检测出鳗鱼样本中吡咯嘧啶酸的含量。在进行检测之前,需要对鳗鱼样本进行前处理,包括样品的采集、均质化以及萃取过程,这些步骤对于提高分析的准确性至关重要。
检验过程首先涉及将鳗鱼样本匀浆并提取目标化合物,接着通过固相萃取或其他净化技术来去除杂质,最后利用高效液相色谱仪与质谱仪联用进行定量分析。质谱检测器的选择性和灵敏度使得该方法可以有效地从复杂的生物基质中准确测定吡咯嘧啶酸的微量残留。这种方法不仅适用于出口鳗鱼,也可用于其他水产类食品的残留监测中,保障了食品安全监管的需要。
由于吡咯嘧啶酸是一类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的物质,其残留量的控制尤为重要。因此,出口鳗鱼在进入国际市场之前,需要严格按照接收国的法规要求进行检验。这种检验方法的建立和执行,不仅提高了鳗鱼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也维护了消费者健康和国家利益。同时,这也促进了相关检测技术的发展和完善,提高了检测的标准化和国际互认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