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SN/T 0454-2015《进出口纺织品质量符合性评价方法 包装》基本信息
标准号:SN/T 0454-2015
中文名称:《进出口纺织品质量符合性评价方法 包装》
发布日期:2015-09-02
实施日期:2016-04-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提出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江西省红外光谱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周丽萍、李瓯、耿响、桂家祥、要磊
SN/T 0454-2015《进出口纺织品质量符合性评价方法 包装》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进出口纺织品质量符合性评价方法 包装》(以下简称“本标准”),并于2016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纺织品包装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和评价规则。适用于进出口纺织品的包装,包括但不限于棉、麻、丝、毛、化纤等各类纺织品的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包装标识等。
二、包装材料要求
1、包装材料应具有良好的保护性能,能够有效防止纺织品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受到污染、损坏等。
2、包装材料应符合环保要求,不得含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
3、包装材料的选用应根据纺织品的种类、特性以及运输、储存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
三、包装方式要求
1、包装方式应合理,能够保证纺织品在运输、储存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包装方式应符合国际贸易惯例,便于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的查验。
3、包装方式应便于消费者识别和使用。
四、包装标识要求
1、包装标识应清晰、准确,包括但不限于纺织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产地、生产日期等信息。
2、包装标识应符合国际贸易和消费者识别的要求,不得有误导消费者的信息。
3、包装标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五、检验方法
1、对包装材料的检验主要包括材质、厚度、强度等方面的检测。
2、对包装方式的检验主要包括包装结构、密封性、稳定性等方面的检查。
3、对包装标识的检验主要包括标识内容、标识方式、标识位置等方面的核查。
六、评价规则
1、根据检验结果,对包装质量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2、对不合格的包装,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整改。
3、对连续多次不合格的包装,应加强对相关企业的监管和处罚。
本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进出口纺织品的包装,提高纺织品的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相关企业应严格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包装,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包装质量的监管,共同推动我国纺织品进出口贸易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