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T/GIEHA 017-2020《室内空气质量及相关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品牌评价》基本信息
标准号:T/GIEHA 017-2020
中文名称:《室内空气质量及相关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品牌评价》
发布日期:2020-05-01
实施日期:2020-05-01
发布部门:广东省室内环境卫生行业协会
提出单位:广东省室内环境卫生行业协会
归口单位:广东省室内环境卫生行业协会
起草单位:广州市微生物研究所(国家空气净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筹))、广州中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东省微生物研究所(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广州绿色时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钟南山医学基金会、广州呼研所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绿色时代杂志社
起草人:夏枫耿、杨冠东、谢小保、夏凯、周荣、周志辉、徐丹、陈沁泽
中国标准分类号:A00标准化、质量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20.20产品认证和机构认证、合格评定
T/GIEHA 017-2020《室内空气质量及相关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品牌评价》介绍
广东省室内环境卫生行业协会于2020年5月1日发布了T/GIEHA 017-2020《室内空气质量及相关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品牌评价》标准。
一、标准适用范围
T/GIEHA 017-2020标准适用于室内空气质量及相关产品的检验检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
1、室内空气污染物检测;
2、室内空气质量评估;
3、室内空气净化产品性能检测;
4、室内空气净化设备安装、运行与维护服务。
二、评价指标
T/GIEHA 017-2020标准对检测机构的品牌评价指标进行了详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资质能力:检测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认证,如CMA、CNAS等;
2、人员素质: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通过专业培训;
3、设备设施:检测机构应具备先进的检测设备和实验室设施;
4、检测方法:检测机构应采用科学、准确的检测方法;
5、服务质量:检测机构应提供高效、准确的检测服务,并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6、市场信誉:检测机构在市场上的口碑和信誉。
三、评价方法
T/GIEHA 017-2020标准规定了品牌评价的方法,主要包括:
1、自我评价:检测机构根据自身情况,对照评价指标进行自我评价;
2、专家评审:行业协会组织专家对检测机构的自我评价进行审核;
3、第三方认证:检测机构可申请第三方认证机构对其品牌进行认证;
4、综合评价:综合考虑自我评价、专家评审和第三方认证的结果,对检测机构进行品牌评价。
四、评价结果应用
T/GIEHA 017-2020标准明确了品牌评价结果的应用,主要包括:
1、品牌推广:检测机构可将评价结果用于品牌宣传和推广;
2、市场准入: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可将评价结果作为检测机构市场准入的参考;
3、行业监管:行业协会可依据评价结果对检测机构进行监管和管理;
4、消费者选择:消费者可参考评价结果,选择信誉良好的检测机构。
T/GIEHA 017-2020《室内空气质量及相关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品牌评价》标准的发布,对于规范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市场、提高检测机构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