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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1180-2015《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汽车整车制造业》基本信息
标准号:DB11/T 1180-2015
中文名称:《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汽车整车制造业》
发布日期:2015-04-30
实施日期:2015-08-01
发布部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DB11/T 1180-2015《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汽车整车制造业》介绍
DB11/T 1180-2015《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汽车整车制造业》是一项地方性标准,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5年4月30日发布,并自2015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评价指标体系
1、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标准明确了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包括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和可比性。这些原则确保了评价体系的合理性和实用性,使其能够有效地指导企业的清洁生产活动。
2、指标分类
评价指标体系分为三个层次:基础指标、关键指标和附加指标。基础指标涵盖了企业的基本信息和生产过程;关键指标关注企业在资源消耗、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等方面的表现;附加指标则用于评价企业在清洁生产方面的创新和改进。
3、指标权重
标准还规定了各指标的权重分配,以确保评价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权重的分配基于各指标在清洁生产中的重要性和影响力。
二、评价方法
1、评价流程
标准详细描述了清洁生产评价的流程,包括数据收集、指标计算、结果分析和报告编制等步骤。这一流程为企业提供了一个清晰的评价路径,有助于企业系统地进行自我评估和改进。
2、评价工具
为了便于企业进行评价,标准提供了一系列的评价工具和方法,如数据采集表格、计算公式和评价模板等。这些工具和方法有助于提高评价的效率和准确性。
三、评价程序
1、评价主体
标准规定了评价的主体,即企业自身或第三方评价机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评价主体,以确保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2、评价周期
评价周期的设定是为了保证评价的时效性和连续性。标准建议企业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清洁生产评价,以持续跟踪和改进清洁生产水平。
3、评价结果应用
评价结果的应用是评价工作的重要环节。企业应将评价结果用于指导生产决策、改进工艺流程和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