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GB/T 22274.1-2008《良好实验室规范监督部门指南 第1部分:良好实验室规范符合性监督程序指南》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22274.1-2008
中文名称:《良好实验室规范监督部门指南 第1部分:良好实验室规范符合性监督程序指南》
发布日期:2008-08-04
实施日期:2009-04-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1)
归口单位: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1)
起草单位: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宋振乾、刘学惠、王晓兵、于晓
中国标准分类号:A00标准化、质量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20.20产品认证和机构认证、合格评定
GB/T 22274.1-2008《良好实验室规范监督部门指南 第1部分:良好实验室规范符合性监督程序指南》介绍
GB/T 22274.1-2008《良好实验室规范监督部门指南 第1部分:良好实验室规范符合性监督程序指南》(以下简称“本标准”)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本标准自2009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主要内容
1、范围与适用性
本标准规定了良好实验室规范符合性监督程序的指南,适用于所有进行实验研究的实验室,包括但不限于化学、生物学、药理学、毒理学等领域。
2、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对GLP、监督部门、良好实验室规范符合性监督程序等术语进行了明确的定义,为标准的具体实施提供了基础。
3、监督部门的职责与要求
本标准对GLP监督部门的职责和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监督部门的组织结构、职责范围、人员资质、监督程序等方面的要求。
4、监督程序
本标准对GLP监督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监督计划的制定、监督活动的实施、监督结果的评估与报告等方面的内容。
5、记录与档案管理
本标准要求GLP监督部门建立完善的记录与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监督活动的可追溯性和有效性。
6、质量保证与持续改进
本标准强调GLP监督部门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对监督活动进行持续改进,提高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和效率。
二、标准实施与监督
1、实施日期
该标准实施后,所有相关实验室和监督部门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开展工作。
2、监督与评估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将对本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标准的有效实施。
3、持续改进
本标准鼓励实验室和监督部门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标准进行持续改进,提高实验室研究的质量和安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