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GA 360-2009《警服材料 精梳毛涤混纺织品》基本信息
标准号:GA 360-2009
中文名称:《警服材料 精梳毛涤混纺织品》
发布日期:2009-04-02
实施日期:2009-05-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提出单位:公安部装备财务局
归口单位: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公安部特种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箭鹿毛纺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孙莉莉、王利群、吴爽、吴惠良、王艳
中国标准分类号:12
国际标准分类号:59.080.30纺织物
GA 360-2009《警服材料 精梳毛涤混纺织品》介绍
GA 360-2009《警服材料 精梳毛涤混纺织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的一项标准,该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2009年4月2日发布,并自2009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GA 360-2009《警服材料 精梳毛涤混纺织品》是一项专门针对警服材料的技术标准。此标准主要规定了警服中使用的精梳毛涤混纺织材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方面的要求。
二、技术要求
1、材料组成
标准明确指出,警服材料应由精梳毛和涤纶纤维按照一定比例混纺而成。这种混纺织物不仅能提供良好的保暖性能,还能保证足够的耐磨性和抗皱性,满足警服在各种环境下的穿着需求。
2、规格要求
警服材料的规格包括纱线细度、织物密度、幅宽等,这些参数直接影响到警服的外观和穿着舒适度。标准对这些规格参数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以确保警服材料的一致性和适用性。
3、质量标准
警服材料的质量标准涉及到纤维含量、断裂强力、色牢度、缩水率等多个方面。这些参数的严格控制对于保证警服的耐用性和外观稳定性至关重要。
三、试验方法
标准详细规定了警服材料的各项性能指标的测试方法,包括但不限于:纤维含量的测定、断裂强力的测试、色牢度的评估、缩水率的测量。这些试验方法的标准化,有助于确保不同生产批次的警服材料性能的一致性和可靠性。
四、检验规则
1、检验分类
警服材料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出厂检验主要针对每批产品的基本性能,而型式检验则在产品发生重大变更或定期进行,以确保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
2、抽样方法
标准规定了抽样的具体方法和数量,以确保检验结果的代表性和准确性。
3、判定规则
对于检验结果的判定,标准提供了明确的合格与不合格标准,以及对于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规定。
五、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1、标志
警服材料的外包装应清晰标明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批号等信息,以便于识别和追溯。
2、包装
包装材料应具备良好的保护性能,防止材料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受到损坏。
3、运输
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剧烈震动和重压,以保护材料的完整性。
4、储存
警服材料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的环境中,避免潮湿和高温,以延长材料的使用寿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