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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Z 3206.3-1989《发射光谱分析用仪器及其性能要求》

SJ/Z 3206.3-1989更新时间: 2025-03-31

标准详情

SJ/Z 3206.3-1989《发射光谱分析用仪器及其性能要求》基本信息

标准号:SJ/Z 3206.3-1989

中文名称:《发射光谱分析用仪器及其性能要求》

发布日期:1989-02-10    

实施日期:1989-03-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    

提出单位:机械电子工业部电子标准化研究所    

起草单位:机械电子工业部电子标准化研究所;机械电子工业部第五十五研究所

起草人:赵长春、黄文裕    

中国标准分类号:A01技术管理

SJ/Z 3206.3-1989《发射光谱分析用仪器及其性能要求》介绍

SJ/Z 3206.3-1989《发射光谱分析用仪器及其性能要求》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发布的一份标准,该标准于1989年2月10日发布,并于同年3月1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SJ/Z 3206.3-1989标准主要适用于发射光谱分析用仪器的设计、生产、检验和使用。该标准涵盖了发射光谱分析用仪器的各个环节,包括仪器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调试、维护和使用等方面。

二、仪器分类与性能要求

根据SJ/Z 3206.3-1989标准,发射光谱分析用仪器主要分为两大类:直读光谱仪和光谱分析系统。这两类仪器的性能要求如下:

1、直读光谱仪:直读光谱仪应具备以下性能要求:

a. 波长范围:仪器应能覆盖所需的波长范围;

b. 分辨率:仪器的分辨率应满足分析要求;

c. 灵敏度:仪器应具有足够的灵敏度,以便检测到低浓度元素;

d. 稳定性:仪器在长时间运行过程中应保持稳定;

e. 重复性:仪器的测量结果应具有良好的重复性。

2、光谱分析系统:光谱分析系统应具备以下性能要求:

a. 波长范围:系统应能覆盖所需的波长范围;

b. 分辨率:系统的分辨率应满足分析要求;

c. 灵敏度:系统应具有足够的灵敏度,以便检测到低浓度元素;

d. 稳定性:系统在长时间运行过程中应保持稳定;

e. 重复性:系统的测量结果应具有良好的重复性;

f. 数据处理能力:系统应具备数据处理和存储功能。

三、仪器的检验与维护

SJ/Z 3206.3-1989标准还对发射光谱分析用仪器的检验和维护提出了具体要求。仪器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严格的性能检验,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仪器的维护和保养也是保证其长期稳定运行的关键。仪器使用者应定期对仪器进行清洁、校准和维护,以确保其性能始终处于最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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