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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T 0112-2021《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

SF/T 0112-2021更新时间: 2025-03-31

标准详情

SF/T 0112-2021《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SF/T 0112-2021

中文名称:《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

发布日期:2021-11-17    

实施日期:2021-11-17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提出单位: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归口单位:司法部信息中心    

起草单位: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四川大学,中山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绍兴文理学院,山西医科大学,昆明医科大学,中南大学,复旦大学,苏州大学,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

起草人:夏文涛、万雷、汪茂文、应充亮、范利华、夏晴、邓振华、唐双柏、陈克敏、葛志强、孙俊红、洪士君、王亚辉、王飞翔、常云峰、沈忆文、陈溪萍、孙岩、陈捷敏、刘瑞珏、程亦斌、高东、沈寒坚、占梦军、李卓    

中国标准分类号:C06法医

国际标准分类号:07.140

SF/T 0112-2021《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于2021年11月17日发布了《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T 0112-2021)。

一、标准概述

《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T 0112-2021)是一项针对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的专业标准。该标准明确了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的定义、范围、原则、方法、设备、人员、检验流程、结果分析、报告编写等方面的要求,旨在规范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的实施,提高检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的定义与范围

根据《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T 0112-2021),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是指利用X射线、CT、MRI等影像学技术,对活体或尸体进行的检查和分析,以获取有关损伤、疾病等信息的检验方法。该标准适用于法医临床领域的损伤、疾病、死亡原因等的检验和鉴定。

三、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的原则

《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T 0112-2021)规定,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应遵循以下原则:

1、客观性:检验结果应客观、真实、准确,不受主观因素影响。

2、合法性:检验过程应符合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要求。

3、科学性:检验方法应科学、合理、有效。

4、系统性:检验过程应系统、全面,确保检验结果的完整性。

四、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的方法

《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T 0112-2021)规定了以下几种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方法:

1、X射线检查:适用于骨骼、关节等部位的损伤、病变的检查。

2、CT检查:适用于头部、胸部、腹部等部位的损伤、病变的检查。

3、MRI检查:适用于软组织、神经系统等部位的损伤、病变的检查。

4、超声检查:适用于腹部、盆腔等部位的损伤、病变的检查。

五、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的设备与人员

根据《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T 0112-2021),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操作。检验过程中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确保检验人员和受检者的安全。

六、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的流程

《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T 0112-2021)规定了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的以下流程:

1、检验前准备:包括受检者的信息登记、病史收集、检验目的明确等。

2、影像学检查:根据检验目的选择合适的影像学检查方法。

3、结果分析:对影像学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判断损伤、病变的性质、程度等。

4、报告编写:根据分析结果编写检验报告,报告应包括受检者信息、检验方法、结果分析等内容。

七、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的结果分析与报告

《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T 0112-2021)对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的结果分析和报告编写提出了以下要求:

1、结果分析应全面、客观、准确,对损伤、病变的性质、程度等进行详细描述。

2、报告应规范、清晰、完整,包括受检者信息、检验方法、结果分析、结论等内容。

3、报告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写,并经过审核、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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