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GBZ/T 238-2011《职业性爆震聋的诊断》基本信息
标准号:GBZ/T 238-2011
中文名称:《职业性爆震聋的诊断》
发布日期:2011-04-21
实施日期:2011-11-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提出单位:卫生部职业病诊断标准专业委员会
起草单位:北京市预防医学研究中心
起草人:王建新、王宁宇、姬文婕、钟六珍、周学勤、张海春、杨爱莲、熊伟、杨爱初、芦云云、严松、梁晓阳、郑倩玲
中国标准分类号:C60职业病诊断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号: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GBZ/T 238-2011《职业性爆震聋的诊断》介绍
GBZ/T 238-2011《职业性爆震聋的诊断》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的职业性爆震聋诊断标准。该标准于2011年4月21日发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诊断原则
1、诊断依据:GBZ/T 238-2011《职业性爆震聋的诊断》标准明确了诊断职业性爆震聋的主要依据,包括职业史、临床表现、听力检查结果等。诊断时需综合考虑患者的职业暴露情况、症状特点、听力损失程度等因素。
2、诊断标准:标准规定了职业性爆震聋的诊断标准,包括轻度、中度、重度和极重度四个等级。诊断时需根据患者的听力损失程度、耳鸣等症状进行分级。
3、诊断流程:GBZ/T 238-2011《职业性爆震聋的诊断》标准明确了职业性爆震聋的诊断流程,包括初步筛查、临床检查、听力检查、确诊等环节。诊断过程中需严格按照流程进行,确保诊断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二、诊断方法
1、听力检查:听力检查是职业性爆震聋诊断的重要手段。标准规定了听力检查的方法和标准,包括纯音测听、言语测听、声导抗测听等。听力检查结果需与其他临床表现相结合,综合判断患者的听力损失程度。
2、职业史调查:职业史调查是诊断职业性爆震聋的关键环节。诊断时需详细了解患者的职业暴露情况,包括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噪声强度等。职业史调查结果将作为诊断的重要依据。
3、临床表现分析:职业性爆震聋的临床表现主要包括听力下降、耳鸣、眩晕等。诊断时需对患者的临床表现进行详细分析,结合听力检查结果,综合判断患者的听力损失程度。
三、诊断结果的应用
GBZ/T 238-2011《职业性爆震聋的诊断》标准对诊断结果的应用进行了明确规定。诊断结果将作为职业病防治、工伤认定、赔偿等环节的重要依据。诊断结果也将为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