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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T 142-1986《煤矿井下空气采样方法》

MT/T 142-1986 更新时间: 2024-09-26

标准详情

MT/T 142-1986《煤矿井下空气采样方法》基本信息

标准号:MT/T 142-1986

中文名称:《煤矿井下空气采样方法》

发布日期:1986-11-04

实施日期:1987-01-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

提出单位:煤炭科学研究院抚顺煤炭研究所

归口单位:煤炭科学研究院抚顺煤炭研究所

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院抚顺煤炭研究所检测中心仪表站

起草人:刘永华

中国标准分类号:D09卫生、安全、劳动保护

MT/T 142-1986《煤矿井下空气采样方法》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于1986年11月4日发布了一项重要的标准——MT/T 142-1986《煤矿井下空气采样方法》,自1987年1月1日起实施。

一、标准概述

MT/T 142-1986《煤矿井下空气采样方法》是一项针对煤矿井下空气质量检测的标准。它规定了煤矿井下空气采样的方法、仪器设备、采样点设置、样品保存和分析等方面的要求,旨在提高煤矿井下空气质量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空气采样方法

1、采样方法:标准规定了两种空气采样方法,即恒流采样法和定容采样法。恒流采样法适用于气体浓度较高的环境,而定容采样法则适用于气体浓度较低的环境。

2、采样量:标准对采样量也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根据煤矿井下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选择。

3、采样时间:对于不同的采样方法,标准规定了不同的采样时间。恒流采样法的采样时间一般为10-30分钟,而定容采样法的采样时间则为15-30分钟。

三、仪器设备

1、采样器:标准规定了采样器的类型和性能要求。采样器应具有恒流功能,且流量稳定性好,误差小。

2、流量计:流量计应具有较高的精度和稳定性,能够准确测量采样器的流量。

3、采样容器:采样容器应具有良好的气密性和耐腐蚀性,能够保证样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4、其他设备:标准还规定了其他辅助设备,如温湿度计、气压计等,以确保采样环境的准确性。

四、采样点设置

1、采样点选择:标准要求采样点应选择在矿井内有代表性的区域,如工作面、运输巷道等。

2、采样点数量:采样点的数量应根据矿井的规模和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设置。

3、采样点布置:采样点应均匀布置,以保证采样结果的代表性和准确性。

五、样品保存和分析

1、样品保存:标准规定了样品的保存条件和时间,要求样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环境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分析。

2、样品分析:标准对样品分析的方法和仪器设备也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分析结果准确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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