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检测标准  >  正文

JB/T 11137-2011《锂离子蓄电池总成通用要求》

JB/T 11137-2011 更新时间: 2024-06-27

标准详情

JB/T 11137-2011《锂离子蓄电池总成通用要求》基本信息

标准号:JB/T 11137-2011

中文名称:《锂离子蓄电池总成通用要求》

发布日期:2011-05-18

实施日期:2011-08-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归口单位:机械科学研究总院

起草单位:机械科学研究总院、中国电子商会电源专业委员会等

中国标准分类号:K81交支流电源装置

国际标准分类号:29.220电池和蓄电池

JB/T 11137-2011《锂离子蓄电池总成通用要求》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1年5月18日发布了《锂离子蓄电池总成通用要求》(JB/T 11137-2011),该标准自2011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主要内容

1、设计要求

结构设计:电池总成应具有良好的结构稳定性,能够承受一定的外部冲击和振动。

材料选择:电池总成应选用符合安全性能要求的材料,以保证其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的可靠性。

电池匹配:电池总成中的单体电池应具有一致的性能指标,以确保电池组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2、性能要求

容量:电池总成的标称容量应满足设计要求,且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具有较高的容量保持率。

电压:电池总成的标称电压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在充放电过程中电压变化应符合规定范围。

循环寿命:电池总成在规定的充放电条件下,应具有较长的循环寿命。

3、安全性要求

过充保护:电池总成应具备过充保护功能,以防止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发生危险。

过放保护:电池总成应具备过放保护功能,以防止电池在放电过程中发生危险。

短路保护:电池总成应具备短路保护功能,以防止电池在短路情况下发生危险。

4、可靠性要求

1、环境适应性:电池总成应具有良好的环境适应性,能够在规定的温度、湿度等条件下正常工作。

2、机械强度:电池总成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能够承受一定的外部冲击和振动。

3、故障率:电池总成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其故障率应低于规定的标准。

二、标准实施的意义

JB/T 11137-2011标准的实施,对锂离子蓄电池总成的生产和使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通过规范电池总成的设计、制造、检验等环节,可以提高电池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减少因电池问题导致的安全事故。同时,该标准的实施也有助于推动锂离子蓄电池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阅读剩余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