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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1/T 1347-2022《机关物业服务单位呼吸道传染病疫情防控操作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1/T 1347-2022
中文名称:《机关物业服务单位呼吸道传染病疫情防控操作规范》
发布日期:2022-06-28
实施日期:2022-10-01
发布部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提出单位: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归口单位:上海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上海上勤(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机关事务工作协会、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嘉定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上海上勤高级楼宇管理有限公司
起草人:倪一飞、张晓卯、李雪良、赵力蓉、徐骏、徐亮、王泽、张清华、陶巍、秦燕颖、朱仁义、刘军民、萧健
中国标准分类号:A12供应与使用关系
国际标准分类号:03.080.01服务综合
DB31/T 1347-2022《机关物业服务单位呼吸道传染病疫情防控操作规范》介绍
DB31/T 1347-2022《机关物业服务单位呼吸道传染病疫情防控操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是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应对呼吸道传染病疫情,该《规范》于2022年6月28日发布,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主要内容
1、组织管理
《规范》要求机关物业服务单位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分工,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
2、人员管理
《规范》规定了人员健康监测、个人防护、培训教育等方面的要求,以提高员工的防控意识和能力。
3、环境卫生
《规范》对公共区域、办公区域、食堂、卫生间等场所的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垃圾分类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4、物资储备
《规范》要求机关物业服务单位储备足够的防疫物资,如口罩、消毒剂、体温计等,以满足疫情防控的需要。
5、应急处置
《规范》明确了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流程,包括疫情报告、密切接触者管理、隔离观察等。
6、宣传培训
《规范》强调了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培训,要求机关物业服务单位定期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防控意识。
二、实施意义
《规范》的实施对于提高机关物业服务单位的疫情防控能力,保障员工和使用者的健康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规范操作,可以有效降低呼吸道传染病在机关物业服务单位的传播风险,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三、实施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
机关物业服务单位应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分工,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
2、制定疫情防控方案
机关物业服务单位应根据《规范》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
3、加强人员培训
机关物业服务单位应定期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防控意识和能力。
4、储备防疫物资
机关物业服务单位应储备足够的防疫物资,以满足疫情防控的需要。
5、加强监督检查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机关物业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规范》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