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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1076-2003《非自行指示轨道衡》

QB/T 1076-2003 更新时间: 2024-09-22

标准详情

QB/T 1076-2003《非自行指示轨道衡》基本信息

标准号:QB/T 1076-2003

中文名称:《非自行指示轨道衡》

发布日期:2003-12-11

实施日期:2004-05-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归口单位:全国衡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长春衡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王晓虹、张伟光

中国标准分类号:A53力学计量

国际标准分类号:17.100力、重力和压力的测量

QB/T 1076-2003《非自行指示轨道衡》介绍

QB/T 1076-2003《非自行指示轨道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一项重要的国家推荐性标准,于2003年12月11日发布,2004年5月1日起实施。

一、术语和定义

标准中对非自行指示轨道衡的相关术语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包括轨道衡、非自行指示轨道衡、动态轨道衡和静态轨道衡等。

二、分类

QB/T 1076-2003标准对非自行指示轨道衡进行了分类,主要分为动态轨道衡和静态轨道衡两大类。动态轨道衡主要用于测量运动中的车辆或货物的重量,而静态轨道衡则用于测量静止状态下的车辆或货物的重量。还对轨道衡的测量范围、测量精度等进行了分类。

三、技术要求

标准对非自行指示轨道衡的技术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计量性能、结构和设计、材料、安装、调试、维护等方面的要求。

四、试验方法

QB/T 1076-2003标准规定了非自行指示轨道衡的试验方法,包括空载试验、加载试验、重复性试验、回零试验、稳定性试验等。

五、检验规则

标准对非自行指示轨道衡的检验规则进行了规定,包括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和使用中的检验等。出厂检验主要检验轨道衡的外观、尺寸、计量性能等,型式检验则对轨道衡的性能进行全面的检验,使用中的检验则定期对轨道衡进行性能的检查。

六、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QB/T 1076-2003标准还对非自行指示轨道衡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进行了规定。要求轨道衡在明显位置标注产品名称、型号、制造厂名、制造日期等信息,包装要符合运输和贮存的要求,运输过程中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贮存环境要干燥、清洁、无腐蚀性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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