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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1140-2008《调理禽肉制品通用技术条件》

DB37/T 1140-2008 更新时间: 2024-10-20

标准详情

DB37/T 1140-2008《调理禽肉制品通用技术条件》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7/T 1140-2008

中文名称:《调理禽肉制品通用技术条件》

发布日期:2009-01-08    

实施日期:2009-03-01

发布部门: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DB37/T 1140-2008《调理禽肉制品通用技术条件》介绍

《调理禽肉制品通用技术条件》(DB37/T 1140-2008)是一项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标准。

一、标准适用范围

DB37/T 1140-2008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生产、加工、销售的调理禽肉制品。调理禽肉制品包括但不限于:炖煮、烧烤、熏制、腌制等经过加工处理的禽肉制品。

二、原料要求

1. 禽肉原料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无疫病、无污染、无腐烂变质。

2. 加工过程中使用的辅料、添加剂等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 禽肉制品的生产环境应符合卫生要求,避免交叉污染。

三、生产工艺要求

1. 禽肉制品的生产工艺应科学合理,确保产品品质和风味。

2. 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温度、时间、湿度等条件,以保证产品的口感和安全性。

3. 加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微生物污染和食品变质。

四、产品检验要求

1. 禽肉制品出厂前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包括感官检验、微生物检验、理化检验等。

2. 检验结果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本标准要求。

3. 对不合格产品应进行及时处理,确保产品质量。

五、包装与标识要求

1. 禽肉制品的包装应符合卫生、安全、环保要求,便于储存和运输。

2. 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3. 包装标识应清晰、准确,便于消费者识别和选择。

六、储存与运输要求

1. 禽肉制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避光的环境中,避免高温、潮湿、污染。

2. 储存期间应定期检查产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产品受损、变质。

七、标准实施与监督

1. 相关企业和监管部门应严格按照DB37/T 1140-2008标准进行生产、加工、检验等环节的监管。

2. 对违反标准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确保标准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3. 标准实施过程中,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和消费者的标准意识。

DB37/T 1140-2008《调理禽肉制品通用技术条件》的实施,对于规范调理禽肉制品的生产、提高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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