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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3/T 1988-2017《网络交易商品基础信息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DB23/T 1988-2017
中文名称:《网络交易商品基础信息规范》
发布日期:2017-09-07
实施日期:2017-10-07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际标准分类号:03.080.99其他服务
DB23/T 1988-2017《网络交易商品基础信息规范》介绍
DB23/T 1988-2017《网络交易商品基础信息规范》是由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一项地方标准,该标准自2017年10月7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DB23/T 1988-2017《网络交易商品基础信息规范》适用于网络交易平台、网络交易商品经营者、网络交易商品消费者以及其他相关方。标准规定了网络交易商品的基础信息要求、信息披露要求、信息保护要求等内容。
二、基础信息要求
1、商品名称:应准确、清晰、无歧义地描述商品的名称。
2、商品类别:应明确商品所属的类别,如食品、服装、电子产品等。
3、商品规格:应详细描述商品的规格、尺寸、重量等信息。
4、商品价格:应明确商品的售价、计价单位、价格有效期等信息。
5、商品产地:应注明商品的产地或生产地。
6、商品成分:应详细列出商品的主要成分、含量等信息。
7、商品生产日期:应注明商品的生产日期或批次。
8、商品保质期:应明确商品的保质期或有效期。
9、商品质量标准:应注明商品执行的质量标准或认证标志。
10、商品图片:应提供清晰、真实的商品图片,展示商品的外观和特点。
三、信息披露要求
1、真实性:商品信息应真实、准确,不得虚假宣传。
2、完整性:商品信息应全面、详细,不得遗漏关键信息。
3、一致性:商品信息应与实际商品保持一致,不得误导消费者。
4、透明性:商品信息应公开透明,便于消费者查阅和比较。
5、可追溯性:商品信息应具备可追溯性,便于消费者了解商品的来源和流向。
四、信息保护要求
1、保密性:网络交易商品经营者应妥善保管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2、安全性:网络交易商品经营者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商品信息的安全,防止信息被篡改、破坏或丢失。
3、可追溯性:网络交易商品经营者应建立商品信息的追溯机制,确保消费者在发现问题时能够追溯到商品的来源。
4、责任追究:网络交易商品经营者应对因信息泄露、篡改等行为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DB23/T 1988-2017《网络交易商品基础信息规范》作为一项地方标准,对规范网络交易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明确网络交易商品的基础信息要求、信息披露要求和信息保护要求,该标准为网络交易各方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有助于提高网络交易的透明度和可信度,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