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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1162.1-2015《公共交通安全防范技术要求 第1部分:公共汽电车安全防范系统》

DB11/T 1162.1-2015更新时间: 2024-12-01

标准详情

DB11/T 1162.1-2015《公共交通安全防范技术要求 第1部分:公共汽电车安全防范系统》基本信息

标准号:DB11/T 1162.1-2015

中文名称:《公共交通安全防范技术要求 第1部分:公共汽电车安全防范系统》

发布日期:2015-01-28    

实施日期:2015-05-01

发布部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DB11/T 1162.1-2015《公共交通安全防范技术要求 第1部分:公共汽电车安全防范系统》介绍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5年1月28日发布了DB11/T 1162.1-2015《公共交通安全防范技术要求 第1部分:公共汽电车安全防范系统》这一地方标准,并自201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DB11/T 1162.1-2015标准是针对公共汽电车安全防范系统的地方性技术规范,该标准涵盖了公共汽电车安全防范系统的总体要求、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方面的内容。

二、总体要求

1、安全防范系统设计原则

标准规定,公共汽电车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应遵循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环保性和可维护性等原则,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有效性。

2、安全防范系统组成

公共汽电车安全防范系统包括车辆监控系统、乘客信息系统、安全检查系统、紧急报警系统、乘客紧急疏散系统等,以满足不同安全需求。

三、技术要求

1、车辆监控系统

车辆监控系统应具备实时监控车辆运行状态、故障诊断、车辆定位等功能,并能与运营管理中心进行数据交换。

2、乘客信息系统

乘客信息系统应提供实时的运营信息、安全提示、紧急信息等,以方便乘客了解车辆运行情况和安全信息。

3、安全检查系统

安全检查系统应具备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功能,以防止危险品进入车辆,保障乘客安全。

4、紧急报警系统

紧急报警系统应具备手动报警和自动报警功能,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及时报警并通知相关部门。

5、乘客紧急疏散系统

乘客紧急疏散系统应具备快速疏散乘客的功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乘客能够迅速撤离。

四、检验规则

标准规定了公共汽电车安全防范系统的检验规则,包括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周期等内容。检验项目包括系统功能、性能指标、安全性能等,以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五、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标准还对公共汽电车安全防范系统的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提出了具体要求,以确保系统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DB11/T 1162.1-2015《公共交通安全防范技术要求 第1部分:公共汽电车安全防范系统》作为一项地方性技术规范,为公共汽电车安全防范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通过实施这一标准,可以有效地提高公共汽电车的安全防范能力,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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