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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 2802-2015《谷物干燥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NY 2802-2015更新时间: 2025-01-01

标准详情

NY 2802-2015《谷物干燥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基本信息

标准号:NY 2802-2015

中文名称:《谷物干燥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日期:2015-10-09    

实施日期:2015-12-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提出单位:农业部农垦局    

归口单位:农业部农垦局    

起草单位:黑龙江农垦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农业部节能与干燥机械设备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新美达粮食机械有限公司、辽宁立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农作物收割机械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起草人:邢佐群、潘九君、詹志学、刘渊、崔士勇、刘新华、于泳    

中国标准分类号:Z60污染物排放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40固定源排放限值

NY 2802-2015《谷物干燥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于2015年发布了《谷物干燥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并于2015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谷物干燥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谷物干燥机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明确了谷物干燥机的定义,即用于干燥谷物的机械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烘干箱、烘干塔等。标准也规定了标准不适用于谷物干燥机的废气处理设施。

二、污染物排放限值

标准对谷物干燥机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污染物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标准根据谷物干燥机的类型和排放方式,对不同污染物的排放限值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如对于颗粒物排放,标准规定了不同排放方式的限值,如烘干箱的排放限值为30mg/m³,烘干塔的排放限值为50mg/m³等。

三、监测要求

为了确保谷物干燥机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标准要求,标准对监测要求进行了规定。标准要求谷物干燥机的使用单位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对大气污染物排放进行定期监测。标准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如标准规定了颗粒物的监测方法为滤膜采样法,监测频次为每季度至少一次等。

四、排放标准实施

标准对谷物干燥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实施进行了规定。标准要求使用单位在谷物干燥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大气污染物排放的自检,确保排放达到标准要求。标准规定了环保部门对谷物干燥机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责。标准还对违规排放的处罚措施进行了规定。

五、标准的意义

《谷物干燥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标准对谷物干燥机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进行了明确规定,有利于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另一方面,标准对谷物干燥机的使用单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其加强环保意识,提高环保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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