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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4503-2008《放射性同位素产品的分类和命名原则》

GB/T 14503-2008更新时间: 2025-03-25

标准详情

GB/T 14503-2008《放射性同位素产品的分类和命名原则》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14503-2008

中文名称:《放射性同位素产品的分类和命名原则》

发布日期:2008-07-02    

实施日期:2009-04-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8)    

起草单位: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吴久伟、胡骥、罗志福    

中国标准分类号:F50同位素与放射源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27.120.01核能综合

GB/T 14503-2008《放射性同位素产品的分类和命名原则》介绍

GB/T 14503-2008《放射性同位素产品的分类和命名原则》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该标准自2009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分类原则

1、放射性核素的分类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的物理特性和应用领域,标准将其分为以下几类:

放射性核素:具有放射性的核素,包括天然放射性核素和人工放射性核素。

放射性标记化合物:将放射性核素引入化合物中,用于示踪、检测等目的。

放射性药物:用于治疗或诊断的放射性同位素产品。

2、放射性同位素的命名

放射性同位素的命名遵循国际通用的命名规则,包括元素符号、质量数和原子序数等。

二、命名原则

1、核素命名

核素的命名应包含元素的化学符号、质量数和原子序数。如碘-131的化学符号为I,质量数为131,原子序数为53,其命名应为I-131。

2、放射性标记化合物命名

放射性标记化合物的命名应遵循化学命名规则,同时注明所含放射性核素及其质量数。如放射性碘标记的酪氨酸可以命名为I-131-L-酪氨酸。

3、放射性药物命名

放射性药物的命名应遵循药物命名规则,同时注明所含放射性核素及其质量数。如放射性碘治疗甲状腺癌的药物可以命名为I-131-甲状腺素。

三、应用领域

1、医学领域

放射性同位素在医学领域应用广泛,包括放射性诊断和放射性治疗。通过合理命名,可以确保医疗工作者准确识别和使用放射性药物。

2、工业领域

在工业领域,放射性同位素常用于无损检测、材料分析等。正确分类和命名有助于提高检测的准确性和效率。

3、农业领域

放射性同位素在农业领域主要用于植物生长研究、土壤改良等。标准化的分类和命名有助于科研人员更好地开展研究工作。

4、科研领域

在科研领域,放射性同位素常用于基础物理研究、核反应研究等。规范的命名有助于学术交流和成果展示。

GB/T 14503-2008《放射性同位素产品的分类和命名原则》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放射性同位素产品的分类和命名,提高其应用安全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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