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YY/T 1155-2019《全自动发光免疫分析仪》基本信息
标准号:YY/T 1155-2019
中文名称:《全自动发光免疫分析仪》
发布日期:2019-05-31
实施日期:2020-06-01
发布部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提出单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全国医用临床检验实验室和体外诊断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36)
起草单位: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安图实验仪器(郑州)有限公司、北京科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万泰凯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罗氏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王军、王俊、尹力、王超、王建梅、常淑芹、孙旭东、蔡晓蓉、王雪峰、臧玉兰
中国标准分类号:C44医用化验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号:11.100实验室医学
YY/T 1155-2019《全自动发光免疫分析仪》介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5月31日发布了YY/T 1155-2019《全自动发光免疫分析仪》标准,并自2020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YY/T 1155-2019《全自动发光免疫分析仪》标准是针对全自动发光免疫分析仪的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储存等方面的规定。
二、性能要求
1、准确性:标准规定了全自动发光免疫分析仪的测量结果应具有高度的准确性,误差范围应符合规定的要求。
2、重复性:分析仪在连续测量同一样本时,结果的一致性应达到标准规定的重复性要求。
3、线性范围:分析仪应能在规定的线性范围内准确测量不同浓度的样本。
4、携带污染:分析仪在测量过程中,应能有效控制携带污染,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三、试验方法
1、准确性试验:通过对比标准物质和分析仪测量结果,评估准确性。
2、重复性试验:对同一样本进行多次测量,评估结果的一致性。
3、线性范围试验:在不同浓度的样本中进行测量,评估线性范围。
4、携带污染试验:评估分析仪在连续测量过程中的污染控制能力。
四、检验规则
1、型式检验:对全自动发光免疫分析仪进行型式检验,确保其满足标准要求。
2、出厂检验:对每台出厂的分析仪进行出厂检验,确保其性能稳定。
3、周期检验:对分析仪进行定期的周期检验,确保其长期稳定性。
五、标志、使用说明书和包装
1、标志:分析仪应有明显的型号、规格、生产日期等标志。
2、使用说明书:应提供详尽的使用说明书,包括操作步骤、维护保养等内容。
3、包装:分析仪的包装应符合运输和储存的要求,确保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六、运输和储存
1、运输: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防震、防潮等措施,确保设备的安全。
2、储存:分析仪应储存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避免直接阳光照射。
YY/T 1155-2019《全自动发光免疫分析仪》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提高医疗检测的准确性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相关企业和使用者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产品开发和应用,以确保医疗检测的质量和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