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QB/T 1467-2007《羟基香茅醛》基本信息
标准号:QB/T 1467-2007
中文名称:《羟基香茅醛》
发布日期:2007-10-08
实施日期:2008-03-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归口单位: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香料研究所
起草人:李泽洪、高永芳、林洁芳、金其璋、徐易
中国标准分类号:Y41香精、香料
国际标准分类号:71.100.60香精油
QB/T 1467-2007《羟基香茅醛》介绍
QB/T 1467-2007《羟基香茅醛》作为一个行业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于2008年3月1日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羟基香茅醛的生产、检验和使用。羟基香茅醛作为一种重要的香料原料,广泛应用于化妆品、食品、饮料、烟草等产品的生产中。通过本标准的实施,可以确保羟基香茅醛的质量和安全性,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二、技术要求
1、外观:羟基香茅醛应为无色或淡黄色透明液体,无明显杂质。
2、香气:具有香茅醛特有的香气,无异味。
3、相对密度:1.0130-1.0190。
4、折光指数:1.4600-1.4630。
5、酸值:≤1.0mgKOH/g。
6、羟值:≥3.0mgKOH/g。
三、检验方法
1、外观检验:将样品置于无色透明容器中,观察其颜色和透明度。
2、香气检验:闻样品的气味,判断其香气是否符合要求。
3、相对密度和折光指数的测定:按照GB/T 611-2006《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
4、酸值和羟值的测定:按照GB/T 14458.2-1993《香料 酸值和羟值的测定》中的相关规定进行。
四、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1、包装:羟基香茅醛应采用密闭、无毒、无味的容器进行包装,包装容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2、标志:包装容器上应有清晰的产品名称、生产批号、净含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等信息。
3、运输: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与有毒、有害物质接触,防止污染。
4、贮存:羟基香茅醛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
QB/T 1467-2007《羟基香茅醛》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羟基香茅醛的生产、检验和使用,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相关企业和消费者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生产、检验和使用,共同维护行业的健康发展和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