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文书类电子文件形成办理系统通用功能要求”的标准号是:GB/T 31913-2015
GB/T 31913-2015《文书类电子文件形成办理系统通用功能要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5-09-11发布,并于2016-05-01实施。
该标准的起草单位为江苏省委办公厅、南京大学;起草人是石进、包丰、姚思远、王平、吴宇浩、金灿、王倩、刘悦琦。
“文书类电子文件形成办理系统通用功能要求”介绍
文书类电子文件形成办理系统是指用于生成、管理、存储和交换文书类电子文件的信息系统。该系统在现代办公环境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不仅优化了文档处理流程,也确保了电子文件的法律效力与可靠性。
通用功能要求包括:系统必须确保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读性不受影响,这就要求系统具备良好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系统应支持电子签章和时间戳服务,以证明文件的不可篡改性和签署时间的准确性。为了方便用户的查询和检索,系统还需要提供高效的搜索引擎,以及根据不同属性对文件进行分类和管理的能力。
为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系统应当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和扩展性,以便与各种硬件设备和软件应用无缝集成。同时,用户操作界面应该简洁直观,确保所有级别的用户都能够轻松地进行文档创建、编辑和传递工作。考虑到法律法规的要求,系统还应能够记录完整的文档流转历史,并能够在必要时提供审核跟踪和报告输出的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