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钨丝灯用特低电压照明系统安全要求”的标准号是:GB 7000.18-2003
GB 7000.18-2003《钨丝灯用特低电压照明系统安全要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3-09-01发布,并于2004-02-01实施。
该标准的起草单位为惠州雷氏照明有限公司;起草人是胡永宏、放立成、汪永锡、施晓红、陈超中。
“钨丝灯用特低电压照明系统安全要求”介绍
钨丝灯因其高发光效率和长寿命被广泛应用于各种照明系统。对于特低压照明系统而言,安全性是设计的首要考虑因素。特低压照明系统指的是工作电压低于特定安全阈值的照明系统,这类系统通常被认为是对人身安全威胁极小的,但仍然需要遵守严格的设计和使用要求以保障使用安全。
特低压照明系统的安全要求包括电气隔离措施、漏电保护、过电流保护以及防止过热的措施。钨丝灯在工作时会产生高温,因此需要采用耐高温材料并确保良好的散热机制,以防止灯具及其周围环境温度过高引发火灾风险。特低压照明系统中的电线和连接器也需要符合特定的防火标准。
在使用特低压照明系统时,还应避免与水直接接触,因为即使电压较低,潮湿环境也可能引起电击或短路事故。制造商需提供详尽的使用说明书,指明所有潜在危险和正确的操作流程,用户则应按照这些指南来安装和使用钨丝灯,确保照明系统的稳定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