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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T 56-2007《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第12部分:日照观测》

QX/T 56-2007 更新时间: 2024-09-24

标准详情

QX/T 56-2007《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第12部分:日照观测》基本信息

标准号:QX/T 56-2007

中文名称:《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第12部分:日照观测》

发布日期:2007-06-22

实施日期:2007-10-01

发布部门:中国气象局

提出单位:中国气象局监测网络司

归口单位:中国气象局监测网络司

起草单位:中国气象局大气探测技术中心、江苏省气象局、湖北省气象局

中国标准分类号:A47气象学

国际标准分类号:07.060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QX/T 56-2007《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第12部分:日照观测》介绍

QX/T 56-2007《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第12部分:日照观测》是由中国气象局发布的气象观测标准,该标准自200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地面气象观测中的日照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便于更好地开展气象预报、气候分析和科学研究等工作。该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地面气象观测站点。

二、日照观测的定义

日照观测是指通过特定的观测设备和方法,测量太阳直接辐射到达地面的总辐射时间。日照观测对于农业、建筑、能源等领域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三、观测设备和观测方法

1、观测设备:本标准规定了日照观测所使用的主要设备,包括日照计、日照传感器等。这些设备应具备高精度、高稳定性和抗干扰能力。

2、观测方法:标准规定了日照观测的具体方法,包括日照计的安装、日照时间的测量、数据记录和处理等。观测人员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四、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

1、数据处理:标准要求对观测数据进行预处理,包括数据筛选、异常值剔除和数据插补等。预处理后的数据应满足一定的质量要求。

2、质量控制:标准对日照观测数据的质量控制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数据的可追溯性、一致性和准确性等。同时,要求建立相应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数据的可靠性。

五、数据报告和存档

1、数据报告:观测站点应定期向上级气象部门报送日照观测数据。报告内容应包括观测时间、观测值、数据处理结果等。

2、数据存档:观测站点应建立完善的数据存档制度,确保观测数据的长期保存和可追溯性。同时,应定期对存档数据进行质量检查和维护。

六、标准实施和监督

1、实施:各级气象部门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组织开展日照观测工作。同时,应加强对观测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观测水平。

2、监督:中国气象局将定期对日照观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标准的有效实施。对于违反标准要求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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