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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393-2013《实木地板用材名称标识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3/T 393-2013
中文名称:《实木地板用材名称标识规范》
发布日期:2013-12-19
实施日期:2014-01-19
发布部门: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DB33/T 393-2013《实木地板用材名称标识规范》介绍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DB33/T 393-2013《实木地板用材名称标识规范》,并自2014年1月19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制定背景
在实木地板市场的发展过程中,由于缺乏统一的命名和标识规范,不同厂家、不同地区的实木地板名称标识存在较大差异,甚至出现了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现象,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专家制定了本标准,旨在规范实木地板用材名称的标识,提高产品的透明度,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二、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实木地板的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包括但不限于实木地板生产企业、销售商、消费者等。通过规范实木地板用材名称的标识,有助于各方对产品的准确识别和评价,提高市场交易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三、标准主要内容
1、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对实木地板、实木地板用材、名称标识等关键术语进行了明确定义,为后续条款的制定提供了基础。
2、名称标识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实木地板用材名称的标识要求,包括名称的构成、命名原则、命名方法等。实木地板用材名称应由树种名称、木材名称和地板类型三部分组成,命名应遵循科学、准确、易懂的原则,避免使用容易引起误解或混淆的名称。
3、标识方式
本标准对实木地板用材名称的标识方式进行了规定,要求在产品标签、说明书、广告宣传等处明确标注实木地板用材的名称。同时,还要求生产企业在产品包装上标注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于消费者查询和维权。
4、监督检查
本标准明确了实木地板用材名称标识的监督检查职责,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对实木地板市场的监管,对违反本标准的行为进行查处,维护市场秩序。
四、标准实施意义
本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实木地板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明确实木地板用材名称的标识要求,有助于消费者更加准确地了解产品信息,避免购买到劣质或假冒产品。本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意识,促使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生产和销售,提升产品竞争力。本标准的实施有助于加强市场监管,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