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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B/T 251-2018《钢铁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规范》

RB/T 251-2018 更新时间: 2024-10-13

标准详情

RB/T 251-2018《钢铁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RB/T 251-2018

中文名称:《钢铁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规范》

发布日期:2018-03-23

实施日期:2018-10-01

发布部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上海宝钢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鉴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钢铁研究总院、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

起草人:李云、蒋洁、邓秋玮、郑深、李可伟、孙天晴、刘克、杨泽慧、胡国瑞、张娣、苏文俊、陈健华、郭慧婷、纪振双、杨小山、李冰、熊超、李辉、上官方钦、郦秀萍

中国标准分类号:A00标准化、质量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20.20产品认证和机构认证、合格评定

RB/T 251-2018《钢铁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规范》介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发布了《钢铁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规范》(RB/T 251-2018)。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的核查技术要求,适用于钢铁生产企业的二氧化碳(CO2)、甲烷(CH4)和氧化亚氮(N2O)等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查。

二、术语和定义

标准明确了温室气体、排放源、排放因子等关键术语的定义,为核查工作提供了统一的术语基础。

三、核查原则

标准提出了公正性、科学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保密性五大核查原则,确保核查工作的质量和有效性。

四、核查方法

标准规定了直接测量法、物料平衡法和排放因子法等三种核查方法,并详细阐述了各种方法的适用条件和操作步骤。

五、数据记录和报告

标准要求钢铁企业建立完善的数据记录和报告制度,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六、核查机构和人员

标准规定了核查机构和人员的资质要求,以及核查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程序。

七、标准实施意义

1、提高核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通过制定统一的技术规范,提高了钢铁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促进钢铁行业温室气体减排:标准为钢铁企业提供了减排的技术指导和方法,有助于推动行业减排工作。

3、提升国际竞争力:标准符合国际温室气体排放核查的通行规则,有助于提升我国钢铁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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