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检测标准  >  正文

NY/T 516-2002《龙眼》

NY/T 516-2002 更新时间: 2024-09-01

标准详情

NY/T 516-2002《龙眼》基本信息

标准号:NY/T 516-2002

中文名称:《龙眼》

发布日期:2002-08-27

实施日期:2002-12-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提出单位:农业部农垦部

归口单位:农业部热带作物及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广东省农业厅、华南农业大学

起草人:曾莲、倪耀源

中国标准分类号:B31瓜果、蔬菜种植与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67.080.10水果及其制品

NY/T 516-2002《龙眼》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于2002年8月27日发布了NY/T 516-2002《龙眼》标准,并于同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的适用范围

NY/T 516-2002《龙眼》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龙眼生产、加工和销售。标准规定了龙眼的分类、产品质量、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要求。

二、龙眼的分类

标准将龙眼分为三类:鲜龙眼、干龙眼和龙眼肉。鲜龙眼是指从树上采摘下来的龙眼果实,干龙眼是指经过干燥处理的龙眼果实,龙眼肉是指从龙眼果实中取出的果肉。不同类型的龙眼产品在生产、加工和销售过程中需要满足不同的质量要求。

三、产品质量

1、感官指标

标准对龙眼的感官指标提出了具体要求。鲜龙眼要求无病虫害、无腐烂、无异味、果形完整、色泽鲜艳;干龙眼要求无霉变、无虫蛀、无异味、果形完整、色泽自然;龙眼肉要求无异物、无异味、色泽鲜艳。

2、理化指标

标准对龙眼的理化指标也进行了规定。鲜龙眼的水分含量应在80%-85%,干龙眼的水分含量应在20%-25%,龙眼肉的水分含量应在70%-75%。还对龙眼的糖分、酸度等指标进行了规定。

3、安全指标

标准对龙眼的安全指标提出了严格的要求。龙眼产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含有有害物质,如重金属、农药残留等。

四、检验规则

标准规定了龙眼产品的检验规则,包括抽样、检验项目和判定规则等。抽样应具有代表性,检验项目应包括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和安全指标,判定规则应明确合格与不合格的标准。

五、包装、标志和运输

1、包装

标准对龙眼的包装提出了要求。鲜龙眼应使用无毒、无害、清洁的包装材料,干龙眼和龙眼肉应使用防潮、防虫、防霉的包装材料。

2、标志

标准要求龙眼产品应有明显的标志,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等信息。

3、运输

标准对龙眼的运输提出了要求。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污染、损坏和变质,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六、贮存

标准对龙眼的贮存提出了要求。鲜龙眼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干燥的环境中,干龙眼和龙眼肉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避光的环境中,避免直接接触地面。

阅读剩余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