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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T 11000-2013《酒类行业流通服务规范》

SB/T 11000-2013 更新时间: 2024-10-20

标准详情

SB/T 11000-2013《酒类行业流通服务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SB/T 11000-2013

中文名称:《酒类行业流通服务规范》

发布日期:2013-04-16    

实施日期:2013-11-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提出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起草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零售供货商专业委员会、中国人民大学、北京五洲创意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谭新政、褚峻、卢成绪、刘凤翔、高杰楷、袁仁国、吕云怀、杜光义、李安军、田锋、朱峰、韩建书、赖登燡、陈萍、李学思、张辉、来安贵、赵殿臣、刘中利、广家权、程剑、李小兵、马荣金、文万彬、仇福广、王庆伟、郝鸿峰、王建、杜祖远、于秦峰、赵技敏、白宇涛、杨谨蜚。    

中国标准分类号:A12供应与使用关系

国际标准分类号:03.080.01服务综合

SB/T 11000-2013《酒类行业流通服务规范》介绍

SB/T 11000-2013《酒类行业流通服务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13年4月16日发布的一项行业标准,自2013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酒类生产、销售、批发、零售企业,以及酒类行业的相关服务提供者。包括但不限于白酒、啤酒、葡萄酒、黄酒、果酒等各类酒类产品。

二、主要内容

1. 酒类行业流通服务的基本要求

标准规定了酒类行业流通服务的基本要求,包括酒类产品的质量、卫生、安全、包装、标识、储存、运输等方面的要求。

2. 酒类行业流通服务的规范

标准对酒类行业流通服务的规范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酒类产品的销售、批发、零售、配送、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规范。

3. 酒类行业流通服务的监督管理

标准明确了酒类行业流通服务的监督管理部门,以及监督管理的职责、程序、方法等内容。

4. 酒类行业流通服务的法律责任

标准规定了酒类行业流通服务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以及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

三、标准实施的意义

1. 提高酒类行业的服务质量

通过规范酒类行业的流通服务,可以提高酒类行业的服务质量,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提升酒类行业的整体形象。

2. 保障消费者利益

标准对酒类产品的质量、卫生、安全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有助于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对酒类产品的信任度。

3. 促进酒类行业的健康发展

标准对酒类行业的流通服务进行了规范,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防止不正当竞争,促进酒类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4. 提升酒类行业的国际竞争力

标准对酒类行业的流通服务进行了规范,有助于提升酒类行业的国际竞争力,推动我国酒类产品走向国际市场。

SB/T 11000-2013《酒类行业流通服务规范》的实施,对规范酒类行业的流通服务,提高酒类行业的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利益,促进酒类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酒类企业及相关服务提供者应认真贯彻执行本标准,共同推动我国酒类行业的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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