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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1880.3-2007《进出口食品包装卫生规范 第3部分:软包装》基本信息
标准号:SN/T 1880.3-2007
中文名称:《进出口食品包装卫生规范 第3部分:软包装》
发布日期:2007-04-06
实施日期:2007-10-16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提出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王利兵、周磊、赵好力宝、刘军、蒋雪枫、栗建永
中国标准分类号:C53食品卫生
国际标准分类号:67.040食品综合
SN/T 1880.3-2007《进出口食品包装卫生规范 第3部分:软包装》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7年发布了《进出口食品包装卫生规范 第3部分:软包装》(以下简称《规范》),并于2007年10月16日正式实施。
一、《规范》的适用范围
《规范》主要适用于进出口食品的软包装,包括塑料、纸、纸板、金属箔、玻璃纸等材料制成的包装袋、包装盒等。这些软包装在食品的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包装材料的基本要求
1、包装材料应具有良好的卫生性能,不得含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
2、包装材料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3、包装材料应具有良好的耐温性能,能够适应食品的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温度变化;
4、包装材料应具有良好的耐化学性能,能够抵抗食品中的酸、碱、盐等物质的侵蚀。
三、包装材料的卫生指标
1、重金属含量:包装材料中的铅、镉、汞、砷等重金属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2、微生物指标:包装材料中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等微生物指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3、残留农药:包装材料中不得检出残留农药;
4、残留溶剂:包装材料中不得检出残留溶剂。
四、包装材料的生产过程要求
1、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包装材料的卫生安全;
2、生产企业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材料,严格控制原材料的质量;
3、生产企业应采取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防止生产过程中的交叉污染;
4、生产企业应定期对生产环境、设备、人员等进行检查,确保生产过程的卫生安全。
五、包装材料的检验与标识
1、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2、包装材料的名称、规格、材质等信息;
3、包装材料的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4、包装材料的卫生指标、检验合格证明等信息。
《进出口食品包装卫生规范 第3部分:软包装》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我国进出口食品包装的卫生标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企业和监管部门应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加强对包装材料的监管,确保进出口食品的安全卫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