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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T 1-1999《城市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供电系统》

CJ/T 1-1999更新时间: 2025-01-19

标准详情

CJ/T 1-1999《城市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供电系统》基本信息

标准号:CJ/T 1-1999

中文名称:《城市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供电系统》

发布日期:1999-06-04    

实施日期:1999-06-04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提出单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归口单位: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城市建设管理局    

起草单位:上海市公共交通公司

起草人:倪愁浩、金伯显、卢振亚、黄荣祖、王栋林、樊元武、王志雄、顾天瑞    

中国标准分类号:T90无轨电车与其他车辆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43.120电车

CJ/T 1-1999《城市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供电系统》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1999年6月4日发布了《城市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供电系统》(CJ/T 1-1999)标准。

一、标准适用范围

《城市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供电系统》标准适用于城市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的供电系统设计、施工和运营。该标准规定了供电系统的总体要求、设计要求、施工要求、验收要求及运营维护要求,以确保供电系统的安全、可靠、经济和环保。

二、总体要求

1、设计原则

供电系统的设计应遵循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能环保的原则,满足城市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运行的需求。

2、供电方式

供电系统可采用架空线、接触网、第三轨等多种方式,具体选择应根据城市实际情况和车辆类型进行综合考虑。

3、供电电压

供电系统的额定电压应根据车辆类型和运行需求确定,一般为直流600V或750V。

三、设计要求

1、供电线路

供电线路的设计应满足车辆运行的需要,包括线路长度、线路走向、线路间距等。

2、供电设备

供电设备包括变电站、配电箱、接触网、架空线等,其设计应满足供电系统的安全、可靠、经济和环保要求。

3、保护措施

供电系统应设置必要的保护措施,如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接地保护等,以确保系统的安全运行。

四、施工要求

1、施工质量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2、安全防护

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和周边环境的安全。

3、环境保护

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如控制噪音、减少扬尘等。

五、验收要求

1、验收标准

供电系统验收应按照本标准及相关规范进行,确保供电系统满足设计要求和安全运行要求。

2、验收程序

验收程序包括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检查、建设单位验收等环节,以确保供电系统的质量和安全。

六、运营维护要求

1、运营安全

运营单位应制定完善的运营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

2、维护保养

运营单位应定期对供电系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3、应急处理

运营单位应制定应急处理预案,确保在供电系统出现故障时能够及时进行处理。

《城市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供电系统》(CJ/T 1-1999)标准的发布,为城市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的供电系统设计、施工和运营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通过严格执行该标准,可以确保供电系统的安全、可靠、经济和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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